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单招信息 2021-03-04 438

一、总则

为确保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招考分离”和报名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监督机制的“四公开”,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的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招生、教学、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高效运作、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安排参与高职单招任何环节的工作。

四、报考条件与报考类别

(一)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点,凡有色弱、色盲等色觉异常者,除“老年服务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两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将不予录取。

(二)报考类别

1.普高类:高中文科和理科毕业生。

2.中职类:中职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

3.特长类:满足以下(1)或(2)的普高类或中职类考生:

(1)体育大类: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期间,考生在足球(限男性)、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等七项体育运动中任意一项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在县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4名(含)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4名(含)者;或在市(州)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含)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含)者;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8名(含)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8名(含)者。

(2)文艺大类:舞蹈类、声乐类和器乐类。

1)舞蹈类:仅限中国古典舞和民族民间舞、国际标准舞,获得业余八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2)声乐类:仅限民族、美声、通俗唱法,获得业余考级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器乐类:仅限笛子、琵琶、古筝、二胡、扬琴、单簧管、双簧管、小号、萨克斯、小提琴,获得业余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之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选择1个学校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凡是将本校填报为志愿学校并提交确认者,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和接受学校招生章程的内容和规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错误填报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之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cctcm.cn),按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填报专业志愿、缴纳考试费等环节。所有考生最多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同意专业调剂。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且自愿以特长类考生身份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中职或高中毕业生,请正确勾选特长类考生身份和特长项目。由于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男生慎重填报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材矮小、体型单薄的考生慎重填报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考生填报的信息确认并提交后不能再修改,逾期也不再进行专业补报。考生根据页面提示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考生本人及家长在报名表的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填报和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六、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学校发放《准考证》。

(一)考生资格审核的时间

3月26日9:00-17:00

(二)考生资格审核的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

(三)考生资格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1.考生和家长签署意见的《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报名表》。

2.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包含有色觉检查项目结论的体检表原件。

(四)特长生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审核

1.特长生的基本条件  符合本章程第四条第二项中规定的特长生条件,且在学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时勾选了特长类考生身份和特长项目的考生。

2.特长生的资格审核  除了需要提交《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报名表》、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有色觉检查项目结论的体检表原件外,还须提供特长能力的等级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注: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材料中须注明“主力队员”字样,并由主办单位盖章确认)。特长生身份如未被学校审核认可,考生身份自动回归到中职类或普高类。

(五)免试录取考生资格审核

1.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的基本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5)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中符合四川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选手。

2.免试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核  除了需要提交《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报名表》、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有色觉检查项目结论的体检表原件外,需要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在3月26日17:00前提交免试录取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免试录取申请。免试资格经学校初审、公示后报省教育厅核实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才能由学校正式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需要完成网上报名所要求的两个步骤,同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考生也必须按学校公布的考试安排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高职单招资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消。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八、考试

(一)考试类型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内容

1.普高类和普高特长类考生的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成绩为100分,共计300分。三科同堂分卷。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学校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综合素质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采用笔试测评方式进行,成绩为200分。主要考核范围有:通识知识(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0分、生理卫生基础50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30分、思想道德修养20分、时事20分,职业认知(包括学校情况、招生章程、专业介绍、行业了解)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个人素养、专业潜质、职业倾向、思辨能力等综合素质。共100个选择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的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成绩为100分,共计300分。三科同堂分卷。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学校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主要考核范围有:职业认知(包括学校情况、招生章程、专业介绍、行业了解)20分、《解剖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100分、《生理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80分。共100个选择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还需要加试《临床护理综合》,分值为100分,共100个选择题,其中《内科护理》占50分,《基础护理》占30分,《外科护理》占2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第一志愿报考中医学专业的考生,还需要加试《中医学基础》(含中医诊断),分值为100分的,共100个选择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解剖学》、《生理学》、《生理卫生》的考试大纲将在本章程审批通过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另行公布,《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以及《中医学基础》以中职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命题的主要参考范围,不再另行公布考试大纲。

3.中职特长类和普通特长类考生的特长技能复核  考生在完成普高类的综合素质测试或中职类的职业技能测试后,需要接受学校对其特长技能真实性的检测。考生需要自行到学校教务处指定位置联系测试事宜。考生展示特长技能所涉及的用物(如运动器材、乐器、服装等)由考生自行携带。复核不打分,只用于考评组考官判定考生是否具备所申报的特长。被认定具备所申报的特长及水平时,考生的特长生身份才能被认可。凡未接受特长测试和特长未被学校认可者不能以特长生的身份参加录取。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3月27日9:00-11:30。

2.综合素质或职业技能测试时间:3月27日13:00-15:00。

3中职类第一志愿报考护理或中医学考生的加试:3月27日15:10-16:40。

(四)考试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2号(北校区)。考生考试的具体校区和考室以准考证上显示信息为准。

(五)成绩组成

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中职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折算成绩(语文成绩×100%+数学成绩×50%+英语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400分。第一志愿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其《临床护理综合》成绩不进入总成绩,只在护理专业单独录取时用于专业录取顺序排位。第一志愿报考中医学专业的考生,其《中医学基础》成绩不进入总成绩,只在中医学专业单独录取时用于专业录取顺序排位。

3.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普高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按普高类考生总成绩组成模式统计,中职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按中职类考生总成绩组成模式统计。

所有类别考生均无加分优待。

九、录取

学校采用先以考生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对上线考生按其总成绩(其中护理和中医学专业按其加试成绩)在所属考生类别中的排位依次录取报考专业的模式进行预录取。

(一)按考生类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考生类别(中职类、中职特长类;普高类、普高特长类)依据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考生类别的参考人数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特长类预录取率不超过实际参考人数的80%,中职类和普高类预录取率均不超过该类别实际参考人数的70%。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遇同分情况时,普高类和普高特长类考生则依据文化考试总分比较,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录取高分者;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比较,若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录取高分者。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分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二)各类别考生的录取规则

1.免试录取考生的预录取  具备免试录取基本条件并提交免试录取申请的考生,经学校初审后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在省考试院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给予免试录取。

2.普高类和普高特长类考生的预录取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进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本类别考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对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可以满足(该专业录取计划数未满额)时,录取其第一志愿,如不能满足(该专业录取计划数已经录取满额)时,参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考生所填的三个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各专业预录取结束后再调剂录取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凡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3.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的预录取

(1)中职类护理专业的预录取:进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为护理专业的考生,只根据《护理临床综合》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预录取到护理专业中,当护理专业的招录计划满额时不再录取。当最后一个预录取名额遇两个及以上《护理临床综合》分数相同的考生时,同分考生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比较,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未被护理专业录取的上线考生,将以总成绩参与其他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排序等待其他专业的预录取。如因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为护理专业的生源不足导致护理专业的招生计划产生缺额,学校将缺额计划调整到上线考生中所填报专业志愿人数相对较多的专业中。

(2)中职类中医学专业的预录取:根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的《中医学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预录取,预录取规则和因生源不足进行的计划调整同中职类护理专业预录取的相关内容。

(3)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的预录取:同“普高类和普通特长类考生的预录取”规则。

因各类别报考生源不足或上线考生中因拒绝专业调剂而未被录取所产生的招生计划缺额,不替补录取,未完成的录取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中。

(三)考试成绩的公布和预录取名单的公示

1.考试成绩的公布  学校将于4月1日16:00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成绩供考生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成绩查询申请。

2.招生**处根据本章程相关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含免试录取考生),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4月6日至11日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预录取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可按公示页面提示查询本人的预录取结果。预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4月9日16:0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的原件、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预录取申请》原件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4月12日12:00前预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考试的资格。因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替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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