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1-03-17 222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19〕77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9〕511 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的院校、专业及名额(以下简称《专业介绍》)汇总公布。现就编列《专业介绍》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专业介绍》的排列格式中,院校名称前的4位数字,为该校在川招生的“院校代号”;专业名称前的2位数字或字母,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的数字,为该专业的招生人数,再其后的数字为该专业的收费标准(单位为元/年)。
高校的招生类别及条件、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形式、考试要求、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及其他相关要求,在高校《招生章程》、招生学校网站有详细要求及介绍,请考生填报志愿时仔细查询。
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及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务工地)县(市、区)招考办作为报名确认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和填报志愿(已参加我省今年5月24日至26日进行的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应登录网站更新报名信息、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缴费,并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退役军人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
考生要掌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情况和意愿,依据招生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相关要求,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系统默认为不服从)。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应及时保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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