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资讯 2021-04-25 709
国家部委直属高校
◆首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先进集体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成都人居环境艺术综合奖”获奖单位
西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包括文、史、哲、经、管、法、教、理、工、农、医、艺等12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坐落于天府之国,芙蓉之都的锦绣成都,与闻名中外的武侯祠毗邻。学校前身为西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7月,于1951年6月1日正式成立,2003年4月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是在周恩来、邓小平、王维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关怀下,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民族院校之一,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学校占地面积近3000亩,分为老校区、新校区、太平园校区三个校区和阿坝州红原县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高科技研发基地,校舍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
学校有56个民族的在校全日制学生2.6万余人,有教职员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570余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00余人。有46人先后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现有22人为国家民委或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53人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聘请国内外客座教授200余人,其中,院士6人。
学校下设23个教学单位;有本科专业6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0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现有1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0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5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含1个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共建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目前,学校馆藏图书资料340万册,教学科研实验设备总值2.91亿元。国家民委、文化部、中国社科院在学校建立“国家民委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西南研究中心”、“中国西南民族语言资源库建设基地”。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拥有西南民族研究院、西部大开发研究所等60余家校级研究机构,拥有极富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博览中心和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藏学文献馆和彝学文献馆。2000年以来,承担国家级项目百余项,省(部)级项目5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万篇,出版学术著作及教材600余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近200项次。特别是在新材料研制、畜牧兽医理论与技术、古典文学、民族文化研究(藏、彝、羌、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彝、藏、傣)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有着较大的影响。出版的学术刊物主要有公开发行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民族学刊》和内刊《民族学信息》等。
学校建立60年来,培养出各类人才13万余人。在他们中间,涌现出新中国第一个藏族博士、羌族博士,涌现出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批藏族将军,涌现出不少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和大批各级领导干部,更多的毕业生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为民族地区的解放、政权建设、边疆巩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是四川省对外开放的重点单位,迄今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或参观访问。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伯明翰大学、新西兰怀卡托大学、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等近30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与交流关系。
学校是多民族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的缩影。各民族师生员工平等团结,互相尊重,共同进步,各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
近年来,学校各项事[FS:PAGE]业突飞猛进,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03年9月,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3年6月新校区南区建成,并获得建设部“2004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05年,成为国家民委与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共建院校;2007年,新校区北区建成;2009年10月,获批准设立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西南民族大学的办学实践为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谱写了新的历史篇章。
“十二五”时期,学校将继续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弘扬“和合偕习、自信自强”的民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推进“一体两翼”建设,促进学校从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现代化的一流民族大学。
艺术学院简介
西南民族大学的专业艺术教育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2000年在原艺术系基础上建立艺术学院。学院现设艺术设计、绘画、动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6个系和理论教研室,有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绘画、动画、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影视表演)、舞蹈编导、摄影、雕塑等本科专业,设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演艺、影视制作、形体、设计、雕塑、MIDI音乐、丝网版画、多维动画、铜版、录音棚、摄影棚等实验室和工作室。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2200余人,研究生218人,教职工132人,其中正副教授40余人,一批知名画家、歌唱家、演奏家、舞蹈家和表演艺术家执掌各专业,学院还聘任了30多位全国著名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荣誉教授、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近年来,学院一大批创作表演成果荣获国际和国家级金、银奖,一批理论著述获省部级优秀科研奖。
学院与英国威尔士大学、韩国造型艺术学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央民族歌舞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西藏军区文工团、西北民族大学、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音乐学院等单位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与英国威尔士大学建立了“3+1”(联合培养本科生)、“1+1”(联合培养硕士)的合作模式。与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合作开办“战旗班”、与中央民族歌舞团建立共同培养高水平艺术人才合作关系,联合培养有特色、高水平艺术人才。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中央民族歌舞团根据需要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
学院拥有心韵、神韵、舞韵、琴韵、雕塑楼等教学楼及新星剧场音乐厅,现代化的艺术教育设施及实习实践设备一应俱全,办学条件优越。在世界著名风景区——九寨、黄龙沿线建立了功能齐全的教学实习基地;同时,在大邑、阆中、茂县、广元剑阁等地和四川美术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少儿出版社、战旗歌舞团、四川省歌舞剧院等单位建有校外实习基地。
为实现学校建设有特色、现代化的一流民族大学的发展总目标,艺术学院制定了创名牌、出精品、出人才、建设一流艺术院校的发展目标,努力开创教学、科研、创作、表演四位一体,多元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力争把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优势突出,在西部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学院。
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简介
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系国家民委直属高校第一个成立的建筑类学院。学院现设有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等四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FS:PAGE]生近1000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于2003年首届招生,现已有五届毕业生共计600余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毕业生**率较高,考研率在同类高校中保持较高水平。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高级美术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国家注册规划师共10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达87%。学院还聘任了20多位专业著名学者和著名艺术家为客座教授。目前,学院下设建筑规划系和环境艺术设计系及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规划、建筑学四个教研室,建立了建筑物理实验室、模型实验室、数字CAD实验室、摄影实验室、测量实验室和专业制图室以及环境艺术设计所需的施工工艺与材料实验室、景观设计所需的景观小品构筑物及方案创作实验室等场地,拥有产学研于一体的民族建筑研究所和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建立直接承担学生实习的常设校外实习基地5个和精英设计师团队5个,协作联系了相对松散的校外土建类实习基地和艺术类实习基地共20余个。
环境艺术设计系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富有经验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艺术设计应用能力较强,教师中既有在省级以上的专业设计竞赛中获得多项设计大奖的资深设计者,又有在多个专业学术团体及评审机构中任职、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丰硕,专业设计、设计作品和专业教材等获得多项省、市级奖。
近5年来,学院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有56项,其中主持国家级项目3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6项、主持校级项目16项,主持横向委托项目21项。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共计6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6部。
为实现学校建设有特色、现代化的一流民族大学的办学目标,学院确立了“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实践、创新与规划设计相结合,传统、现代与民族特色相融合”的办学思路,坚持“教学立院、质量兴院、服务促院、科研强院”的办学理念,注重人文与理工的相互交叉,艺术与建筑的相互渗透,力争通过五到十年努力,把西南民族大学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优势突出,在西部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建筑类学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邮政编码:610041
招生**处:(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028)85522056
学校网址:www.swun.edu.cn www.swun.cn
电子信箱:xnmdzb@126.com
【招生计划与范围】
专业名称 |
层次 |
拟招 计划 |
2011年 学费标准 |
招生范围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本科 |
90 |
7200元/年 |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黑龙江 江西 山东 河南 广东 广西 甘肃 青海 新疆 湖北 湖南 重庆 四川 西藏 宁夏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
本科 |
150 |
7200元/年 |
|
绘画 |
本科 |
80 |
7200元/年 |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黑龙江 江西 山东 河南 广东 广西 甘肃 新疆 湖北 湖南 重庆 四川 |
动画 |
本科 |
60 |
9600元/年 |
|
雕塑 |
本科 |
30 |
12000元/年 |
河北 山东 湖北 湖南 重庆 四川 宁夏 |
摄影 |
本科 |
30 |
9600元/年 |
山西 广东 湖北 湖南 重庆 四川 宁夏 |
音乐学(师范类) |
本科 |
50 |
6000元/年 |
全国 |
音乐表演(声乐) |
本科 |
40 |
12000元/年 |
|
音乐表演(器乐) |
本科 |
30 |
12000元/年 |
|
表演(舞蹈表演) |
本科 |
50 |
12000元/年 |
|
舞蹈编导 |
本科 |
25 |
12000元/年 |
|
表演(影视表演) |
本科 |
30 |
12000元/年 |
|
美术类专业:根据报名考试及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音乐类专业:设考点省区根据专业报名考试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未设考点省区不编制分省计划,其考生在本校考点报考,统一划定合格线、统一排名。 舞蹈、影视类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全国统一划定合格线、统一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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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办法与时间】
一、招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编制分省计划的省(市、自治区)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不编制分省计划的专业文理不限。
二、报名办法
1、四川艺术类考生和重庆、湖北、湖南、西藏、宁夏美术类考生请参加本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2、其余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①所在省区设立了考点的考生,不能跨省区报考。
②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专业报名考试地点与时间
考点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美术 |
非美术 |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13、14日 |
|
1月15、16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月7、8日 |
2月9日 |
|
|
河南 |
郑州二十四中 |
1月13、14日 |
1月15日 |
1月15、16日 |
广西 |
南宁市第五中学 |
1月14、15日 |
1月16日 |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1月14、15日 |
|
1月16日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16、17日 |
|
1月18日 |
山东 |
潍坊招办 |
2月2、3日 |
2月5日 |
2月4、5日 |
江西 |
南昌大学 |
2月2、3日 |
2月4日 |
2月4、5日 |
广东 |
深圳市平冈中学 |
2月4、5日 |
2月6日 |
2月6日 |
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2月5、6日 |
2月7日 |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5、6日 |
2月8日 |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2月6、7日 |
|
2月7、8日 |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2月11、12日 |
2月14日 |
2月13、14日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2月12、13日 |
2月14日 |
2月14、15日 |
新疆 |
新疆师范大学 |
2月14、15日 |
2月17日 |
2月17日 |
本校 |
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
3月1、2日 |
|
3月3日 |
北京考点:接受未设立考点的省区报考舞蹈类、影视类专业的考生; 广西考点:接受广西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湖南考点:接受湖南报考非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甘肃考点:接受甘肃、青海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本校考点:接受未设立考点的省区报考非美术专业的考生。 |
【考试内容】
1、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绘画、雕塑、摄影
①素描:100分;
②速写:100分;
③色彩: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2、动画
①素描:100分;
②动画创作:100分;
③色彩: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3、音乐学(师范类)
①声乐:考生演唱歌曲一首,需自带伴奏,100分;
②器乐:钢琴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乐器考生演奏乐曲一首,100分;
③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50分;
④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上、下册)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4、音乐表演(声乐)
含民族、美声方向:
①声乐:考生准备歌曲一首,需自带伴奏,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5、音乐表演(器乐)
含钢琴、手风琴、胡琴、马头琴、唢呐、大提琴、琵琶方向:
①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曲、中外乐曲、奏鸣曲中任选一首;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 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6、表演(舞蹈表演)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100分;
②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 B.旋转 C.弹跳与技巧),100分; [FS:PAGE]
③模仿与即兴(A.模仿舞蹈动作、节奏 B.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100分;
④自备舞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7、舞蹈编导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50分;
②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 B.旋转 C.弹跳与技巧),100分;
③音乐即兴(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2分钟),100分;
④命题即兴(A.命题动作的情绪表达﹤三种情绪﹥B.命题即兴创作﹤音乐自备﹥),100分;
⑤笔试(舞蹈创作结构测试,对指定题目进行文字创作阐述)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8、表演(影视表演)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故事、寓言中任选一),100分;
②声乐(演唱歌曲一首,通俗、民族、美声风格不限),100分;
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100分;
④表演(即兴表演),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美术类专业:按照投档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30%)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
2、非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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