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艺术招生简章(省内)
院校简介
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0年获得跨省组织部分专业招考权,2012年批准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与四川音乐学院等高校联合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学院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全国十大品牌独立院校”等荣誉。
学院地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毗邻南郊机场,依山望水,环境优美;占地1157余亩,总建筑面积39万多平米;建有电视台、电台、多功能演播厅、排练厅、琴房、标准运动场、游泳池等,教学、生活设施齐备。建有8000平米的集收藏、展览、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等功能的王蒙文学艺术馆。学院正建设四川梓潼大学生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校区,总用地2775亩,致力于打造艺术教学、艺术实训、艺术表演、艺术博览、艺术创作、艺术交流等于一体的立体化的中国艺术教育实训示范基地。
学院设置有音乐舞蹈系、造型与设计艺术系、广播影视系、公共管理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开设25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在校学生近9000人,已为国家培养7600余名各类艺术人才,毕业生**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拥有专任教师600余人,聘请王蒙、冯崇泰为学术委员会荣誉主席,吴祖强、冯骥才、伍国栋为名誉院长,张华山为艺术总监,魏明伦、钮心慈、黄金中、王征骅等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术委员。
近年来,学院共承担教研教改、科研项目各70余项,其中省级教学改革项目3项,院级教研教改项目近40项,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1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等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0余项;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近50部。
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院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院训,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深化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课堂与生产过程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品德优、基础宽、能力强、素质高、会创新”的复合型、应用型艺术人才。
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立名师工作室,广泛开展校企合作,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展览、演出,构建了“三层次四平台”实践教学体系,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学生陈翔获2010“快乐男声”全国第五名;舞蹈《青苹时节》获中国舞蹈荷花铜奖;学院合唱团在2013年文化部第三届黄河大合唱比赛中获二等奖;《尔玛西惹木》获2011年中国原生态民歌盛典金奖;《北川羌韵》获2011年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演“太阳神鸟”金奖。学院师生赴香港参加“共庆祖国六十华诞”演出、参加央视2012“亲情中华春节晚会”、参加2012年韩国“端午节祭祀活动”均获得圆满成功;特别是2009年10月参加德国柏林“亚太文化周”文艺演出,受到国际友人的高度赞誉,并受到正在德国访问的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学院形成了多渠道、多层面的联合办学机制,现已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文化部授权经营的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创立了帮助贫困学生助学创业的世界文化教育基金会。学院加入了欧洲文化艺术联盟、国际设计师协会,与美国、英国、新西兰、韩国、日本、俄罗斯、法国等国的著名艺术学院建立了多个留学项目、教学合作项目;特别是近年来与美国纽约电影学院合作的“3+1/2本硕学位连读计划”、“4+1/2本硕学位连读计划”等;与俄罗斯国立赫尔岑师范大学的“3+1+2留学计划”、“4+2留学计划”;与韩国釜山外国语大学和韩国海洋大学的“3+2专科生留学计划”更是取得了实质性合作,为学生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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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将于2013年底接受教育部“转设”评估。评估通过后,学院拟更名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并以批准后的新校名具印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一、培养目标
根据学生所选修的不同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英语翻译、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及公共行业管理工作,也可从事音乐、舞蹈教育研究与表演,各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传媒艺术、艺术理论教育研究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统美术的继承和发扬,戏剧表演与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与摄影、摄像、播音主持等工作,也可成为专职教师、艺术设计策划者、自由艺术人,以及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文化教育部门担任管理者或创意、策划及文物鉴定与博物馆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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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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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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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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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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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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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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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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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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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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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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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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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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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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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排鼓、堂鼓、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架子鼓)]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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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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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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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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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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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流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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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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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教、导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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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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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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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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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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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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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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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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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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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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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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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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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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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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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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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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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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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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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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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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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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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制专科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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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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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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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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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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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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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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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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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与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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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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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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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排鼓、堂鼓、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架子鼓)]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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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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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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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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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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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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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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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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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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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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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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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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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四川省财政厅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考试办法按川办发[2012]77号文执行。
四、报名
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定为2013年12月27-29日。今年起,凡符合《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规定的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就读地报名参加高考。在外省就读,但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省户籍考生应回川报名考试;
四川省2014年高考继续执行今年1月已公布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方案》,在高考科目设置、科目赋分、考试范围、考试形式等方面均不作调整,外语科仍不考听力;
2014年四川省高考录取加分政策将按照《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执行,该政策已提前向社会公布。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文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凡报考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10月11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网上文化考试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3年10月14日至18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对网上报名的基础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一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经过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资格和基础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数码照相登记,并签发《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到现场确认的,网报无效。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2013年10月22日8:00至24日18: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艺体类文化考试网上缴费,凡未办理艺体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体类专业报名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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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应交验以下材料:
1.证明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介绍信。
2.《身份证》
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各级招考办要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民委、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号)和省招考委《关于做好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69号)的要求与办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考四川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如下:
(1)美术类专业: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证》于2013年12月6日到所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2013年12月7日下午至8日考试。四川省分设八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内江考点设在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设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2014年四川省美术类专业考试分片区集中进行。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证》于2014年1月8日到四川音乐学院考点进行现场确认。1月9日下午考生熟悉笔试考场,1月10日至12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所有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以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1月13日至22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分片区进行现场确认。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在2014年1月8日8:00至12:00到四川音乐学院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市州的考生在1月8日13:00至17:00到四川音乐学院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3)表演、编导类专业
①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时装表演)专业: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证》于2014年1月7日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1月10日至20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②编导类专业: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证》于2014年1月7日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1月10日至20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1月11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11日下午参加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报考表演、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分片区进行现场确认。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在2014年1月7日8:00至12:00到四川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市州的考生在1月7日13:00至17:00到四川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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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四川省2014年各类专业《招生简章》。考生均在专业考试的考点填写《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时间、地点:考生须在规定日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日期到指定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各制定考点将于考试前公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随后进行专业笔试科目(所有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面试科目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报考普我院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公共事业管理、家政服务、汉语专业
艺术翻译、文物与博物馆学、公共事业管理、家政服务、对外汉语与艺术:直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四川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计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特点分别设立美术、音乐、表演编导专业考务办公室。四川省美术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表演编导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大学。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承办学校负责。
专业考试实行“四川省招考委领导、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办考院校负责”的管理体制。承办专业考试工作的院校按《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工作。
各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等详见2014年各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川省内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应在规定时间(美术类专业2013年12月27日,音乐类、表演编导类专业2014年3月10日),将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数据库、考生成绩册、违纪舞弊考生材料一并寄(送)达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于2014年3月12日(美术类专业1月6日)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库下发各市州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应于2014年3月13日至14日(美术类专业1月9日至10日)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全省本科、专科层次各类专业录取新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
我院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文化产业管理
认定四川省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表演
羌藏歌舞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舞蹈类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声乐(美声、民族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声乐(通俗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声乐(通俗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钢琴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钢琴专业统考成绩;
民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民乐专业统考成绩;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萨克斯)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声乐管乐专业统考成绩;
弦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弦乐专业统考成绩;
流行器乐[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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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排鼓、堂鼓、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架子鼓)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打击乐专业统考成绩;
3.音乐学
音乐教育: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4.舞蹈表演、舞蹈学
现代流行舞、舞蹈表、教、导合一: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5.表演
影视表演:认定四川省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服装表演:认定四川省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
认定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7.录音艺术
认定四川省音乐理论、作曲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8.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认定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认定四川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查询。
六、填报志愿
四川省2014年艺术考生志愿按本科、高职(专科)层次一次性填报。仍实行看分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须按《招生考试报》2014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艺术类提前本科、本科(含省属院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专科(含省属院校专科免费师范生等)批次填报省内外院校及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符合四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除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批次普通高等学校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艺术专业成绩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
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办法由四川省考试院另文通知。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14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根据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专业考试期间,音乐类专业考点可对考生进行声带检查。负责检查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性意见。体检受限考生的名单,音乐类考务办公室在4月19日前送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对不能确定体检结论的考生,应进行复查,并于5月30日前将复查结果送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我院所有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我院所有专业招生实行文理兼收,其中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我院录取新生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由四川省招考委按专业类别,其中艺术类不分文理科,只按层次划定。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相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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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录取时的照顾加分政策按《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录取新生办法》执行。
考生已被我院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也不得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其他信息请查阅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四)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时间(音乐类、表演编导类在2014年3月17-19日17:00、美术类在2014年1月15-17日17:00、)内,凭《报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本简章供四川省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四川省外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4年(省外)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