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1-06-15 398
2020—2021年招生录取政策将出现诸多新动向,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新高考范围进一步扩大,新进的八省迎来招生新规则;二是强基计划进入高考录取体系,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开辟一条新的人才培养指标体系;三是职业教育进入大发展时期,职业技能全面升级;四是对外教育合作在艰难中发展,教育的国际化步伐有所减缓,却依然前行。
一、新高考省份实施新的招考政策
2020年12月29日,全国第三批高考改革的8个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了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在考试安排上,8省市趋于相同,在录取方案上,有细微差别。作为全国第三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福建、湖北、江苏、广东、湖南、河北、辽宁、重庆2021年“3+1+2”新高考方案将正式落地,考试怎么考,录取怎么录,将对后续进入新高考改革的省份的考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8省市2021高考改革实施方案的共同特征。纵观8省市2021年高考考试安排及录取方案,除了在录取方案上,有细微差别,在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全国卷使用、分数统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趋同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8省份新高考采用“3+1+2”模式。根据方案,八省市新高考将采用“3+1+2”模式,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全国卷,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8日;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6门由各省市组织命题。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其中,外语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统一高考科目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试题由各省自主命制。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第二,2021年6月7日拟开考,高考时间为3天。省份高考时间拟安排为2021年6月7日至9日,考试为期3天。其中,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拟定为: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拟安排为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15:00—17:00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同时,各省份提醒考生,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所在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应调整。
第三,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其中,首选科目成绩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对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考试,等级赋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成绩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高考成绩公布时,考生查询到的再选科目成绩是等级赋分后的成绩,不需要考生自行转换。
第四,专业组平行志愿与专业平行志愿。2021年起,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等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将拆分若干院校专业组,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据了解,“院校专业组”是高校招生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每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改革后志愿填报的主要变化是增加了选考科目的要求。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查阅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既要符合首选科目的要求,也要符合再选科目的要求。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此外,各省、各教育厅提醒广大考生,增加选考科目后,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拟报考学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报。专业组平行志愿与专业平行志愿是实施新高考改革后的两种志愿填报方式。八省市中,辽宁、重庆、河北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江苏、广东、福建、湖南、湖北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新高考将为考生带来更多选择,以本科批次为例,广东省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设45个平行志愿;江苏省本科批次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河北省普通类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
第五,关于录取办法。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开划线、按类分批次分开投档。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投档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此外,为确保2021年新高考平稳落地,8省市于2021年1月至4月举行新高考适应性演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2021年1月23日至25日,演练从考试组织、评卷到招生计划编制、志愿填报等环节进行全流程模拟,帮助考生了解新高考的试题风格,熟悉录取规则。开展2021年新高考适应性考试,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全面检验2021年新高考准备工作情况,及早发现新高考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和研判,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预案、规避工作风险,使方案做到社会易于理解、考生易于参与、高校易于录取,为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基础。
二、强基计划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2020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自2020年起,教育部决定在36所试点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基计划正式推出。
第一,服务国家战略,为基础学科选拔培养拔尖人才。“强基计划”非常明确地提出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改革方向,要解决关键技术的突破,需要有扎实的基础学科做支撑,因此,强基计划完全是基于国家人才战略出发的选拔培养计划。
第二,面向基础学科,试点高校集中优势专业。“强基计划”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主要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全部限定为基础学科专业,且不得转换专业,这也是和自主招生最大的不同。即以物理竞赛进来的,只能选择物理相关专业,而不能转金融、经济、管理等其他专业。强基计划重点招生的学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
通过对各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到,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的招生院校数量较多。其中,数学、物理相关专业的招生院校数量最多,各有31所。除此以外,个别高校在核科学与技术、力学、基础医学等关键学科领域也设置了招生专业。就学科实力来说,各高校在“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上集中了各自的优势力量。据统计,有超过半数的试点高校招生专业的相关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了A等级(包括A+,A,A-)。
第三,招生与培养并重。“强基计划”不单单是招生计划,更重在培养。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招生高校要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要加强对人才培养的统筹。36所试点高校发布招生方案的同时,也发布了相关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单独编班,学科交叉培养,强化通识教育,实行导师制,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机制等。如,山东大学设计了“3+1+X”模式进行本硕博衔接式培养;南京大学不仅单独设计培养方案,甚至明确承诺“每生一项目、一导师、一游学”;上海交大则把强基计划纳入该校王牌培养模式“致远书院”,为每一个强基计划学生建立单独的成长档案。清华大学则借机把全校招生培养全面“强基化”,为此专门新成立日新、致理、探微、未央、行健五大书院,这也是清华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一次创新。五大书院打破了原有的育人模式,以学生为中心,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培养具有宽厚的学科基础、深厚人文底蕴的卓越人才。
第四,招生总量少,只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作为选拔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强基计划”在招生选拔中,对学校数量及招生规模上都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一是,首批开展试点的36所高校均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二是,据不完全统计,31所试点高校2020年总共计划招生数仅为3750人(清华、北大、浙大、复旦、同济未公布具体招生人数)。其中,南大、西安交大、上海交大、中国科大计划招生人数最多,均为210人,中国海大、中国农大、中央民大、电子科大计划招生人数最少,仅为30人。
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是“强基计划”的主要选拔对象。绝大多数试点高校在招生简章中都明确提出了两类报考人群:第一类是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第二类是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五大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的获得者。“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这是“强基计划”招生选拔中的一个原则性要求。对于报考“强基计划”的学生来说,强调的是真的有天赋,喜爱并愿意致力于基础学科,并不适合多数人。
第五,确保公平公正。与自主招生不同,强基计划大幅压缩了高校的自由裁量权。强基计划在招生上借鉴了新高考改革地区综合评价的模式,按高考成绩+校测成绩合并录取的模式。教育部规定,高考成绩占比不得低于85%,校测成绩不得高于15%,最后按这一权重分配比例综合计算,从高到低录取。高考成绩得到了显著的加强,有35所高校规定,“强基计划”录取时的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占比为85%,南开大学更是提高到了90%。同时,在校测中,各大学也多强调了笔试的成绩占比,一般均在50%,个别学校占比60%。
三、职业教育大发展推动人才合理分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的关键之年。
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促进人才合理分流和配置,助力高考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是本轮教育评价的主攻方向之一。
第一,今明两年高职院校继续扩招。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指出,人力资源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要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要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有效提升劳动者技能和收入水平,通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释放内需潜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技能,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继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之后,2020年和2021年高职院校继续扩招20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继续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纳入招生范围。高职扩招赋予了职业教育新的职责和使命,职业教育承载着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创业、提高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释放内需潜力,服务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的历史重任。
第二,系统改革职业教育评价机制。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职业教育发展带来了利好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职业教育评价要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需求导向,以对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质量标准,建立体现跨界性、多元主体参与的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要服务学习者个性化、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把适应需求、体系完备、灵活多样作为衡量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加快建成伴随每个人一生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第三,部省共建职教创新发展高地。2020年1月10日,《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印发。1月14日,教育部山东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仪式在济南举行。7月27日,《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印发。9月30日,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推进会在兰州召开。7月30日,《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印发。8月24日,教育部和江西省联合召开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9月16日,《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整体推进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的实施意见》印发。9月28日,教育部和江苏省在南京召开部省共建启动大会,整体推进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12月11日,教育部与浙江省政府签订温台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框架协议,正式启动温台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国家试点。
部省共建“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合力打造职业教育样板城市,是对“职教20条”的进一步落实,是从更高层次下好职业教育改革的“先手棋”。建设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应充分调动各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职业教育改革省级层面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省级层面各部门整体推进,并督促落实,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探索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率先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为做好职业教育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提供实践支撑。
第四,1+X证书制度试点积极推进。2020年1月22日,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三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公布,确认63家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7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与1+X证书制度第三批试点。3月10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及证书参考样式发布。6月2日,《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发布。6月19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指南(试行)》发布。9月23日,对第四批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290家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379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公示。
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改革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创新,是关于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评价模式、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的全新制度试验,是“职教20条”中的一大亮点。这一制度是指导未来职业教育活动的基础性制度,是确保职业教育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的重要机制,也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保障。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关于1+X证书制度试点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培训评价组织及其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断丰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被激发出来,职业院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高涨,已有超过4500所院校参与试点,参与试点的学生达到320多万人,通过书证融通,有效提升了学生职业技能,增强了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第五,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启动。2020年9月16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制度体系、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实施职业教育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攻坚行动、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2.0建设行动、实施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行动、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行动等十项重点任务。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是落细落实“职教20条”的重要载体,也是应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实挑战的重要举措。《行动计划》围绕办好公平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培育职业教育特色品牌、夯实人人出彩的发展基础、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贡献率。《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着力补短板、激活力、提质量。《行动计划》聚焦重点、疏通堵点、破解难点,将“职教20条”部署的改革任务转化为举措和行动,推动中央、地方和学校同向同行,形成因地制宜、比学赶超的工作格局,整体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四、疫情下的出国留学与合作办学充满新挑战
2019年底,一场突发的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挑战,直到今天,海外疫情上没有得到控制的迹象,全球超过1亿人感染新冠肺炎,超过220万人死于新冠肺炎。这不仅给全球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同时也对国际教育与交流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很多学生选择在国内继续深造,线上留学成为新常态。
2020年12月22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教育对外开放的有关情况。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刘锦介绍,“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共审批和备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580个(独立法人机构7个,非独立法人机构84个,项目489个),其中本科以上356个。截至2020年年底,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1230个。目前,国内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在读学生已超过30万人,我国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合作方。近两年我国教育国际交流呈现出以下特征:
第一,2018年出国留学人数达66万,增速明显放缓。2018年我国出国留学生达到66.21万,因2019年底的新冠疫情在欧美发达教育国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我国出国留学人数出现断崖式下降,而且这一趋势在未来两三年来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近年来,我国出国留学人数增速明显放缓,尤其是第一留学目的国美国增长几乎停滞。2018/2019学年,中国赴美留学生数量达369548人,占美国国际学生总人数的33.7%,但增长率仅为仅1.7%。在中国赴美本科留学的增长曲线中,增速放缓的趋势表现得更为明显。近十余年来,中国赴美本科留学人数的增长率一直在下降,2015/2016学年已经跌破了10%,2018/2019学年更是跌至0.2%,近乎停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这一趋势还将进一步加剧。
第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通过这一方式引进了大批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既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多样化供给,也促进了我国本土教育的发展,满足了学生不出国门享受高质量国际化教育的需求。
1979年至1980年,我国政府与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先后签订了“加强部分重点大学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4个项目,这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合作办学项目。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和备案的各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近2300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近1200个,广泛分布在28个省(区、市)。在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中外合作办学也在不断探索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发展模式。宁波诺丁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温州肯恩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9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便是我国对中国合作办学新模式的大胆尝试。此外,我国也在逐渐推动本土高校的国际化进程,促进我国高校参与世界竞争。2015年,为使我国高校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国务院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进一步提出,支持高校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引导高校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完善高校对外开放评价指标,并将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
第三,受疫情影响,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等丰富就学路径。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形式。中外合作办学以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为主要特点,丰富了国内多样化教育资源供给,实现了学生“不出国的留学”。在教育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招生录取方式等方面探索改革创新,成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引擎”。当前形势下,部分出国留学计划遇阻的学生希望在国内寻求就学机会。有关高校也表达了明确意愿,希望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招录部分出国受阻的优秀学生,缓解学生燃眉之急,承担高校社会责任。经深入研究论证,教育部充分考虑中外合作办学在教学语言、培养模式等方面与出国留学高度契合、相互贯通的特点,可以此为渠道解决部分出国留学人员的实际就学困难。因此,作为疫情期间特殊安排,教育部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录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国留学生,疏通学生就读出路,提供更多就学选择。
一是合理引导学生国内上网课。针对境外高校安排学生上网课的情况,引导学生在国内通过在线方式继续完成学业。同时发布专门通知,明确留学人员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时返校而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课程,以及因此导致的其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学制要求的情况,不作为影响其学历学位认证结果的因素。
二是允许国内高校提供短期学习交流机会。允许高校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通过与境外合作高校签订交换生协议等方式,接收出国留学生先行在国内借读学习。
三是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等方式丰富就学路径。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保证教育公平的前提下,考核招录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国留学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为学生提供国内求学机会。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占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标,对高校其他各类招生不产生影响。据了解,目前各省各校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招生工作。
四是加强对外沟通联系。据介绍,教育部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部门,积极与驻在国教育部门和高校联系,敦促其妥善解决我留学人员学业受阻问题。
(本文节选自《中国高考报告(2021)》)
《中国高考报告(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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