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种高考作弊行为公布 处罚:最高停考3年

高考信息 2021-05-14 164

   2014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诚信应考。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对考试时作弊情节特别严重者,最高可暂停3年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按照规定,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等18种行为属于作弊行为。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其中,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4种行为,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处理办法还规定,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等9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如果扰乱考试秩序,将被终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高考不仅是文化知识的检验,更是道德品质的考量。考生违规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因此,考生要诚信应考,不要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考场;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纪律,按要求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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