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新闻 2021-05-26 254
初中招生计划及划片(校)一览表
集美区202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
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厦门市202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2021〕33 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集美区202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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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
(一)毕业考查、考试
小学英语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6月19日进行;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0日进行。毕业考查和考试由各小学组织。
(二)毕业认定
各小学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
(三)毕业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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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2.坚持就近划片原则。本区户籍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实现途径主要是按学生户籍划片;部分公、民办小学非本区户籍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实现途径是按照公办学校空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今年招生形势十分严峻,各小学务必提前加强政策宣传,对未能派到位的,及时引导回学生户籍所在地升学。
(二)招生对象
1.本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2.本区公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应届毕业生。
3.本区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
4.本区民办小学就读,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集美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26日-30日(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30日)。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集美区2021年秋季初级中学招生报名表》,交验户口簿,缴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蓝底1寸照片1张。各小学根据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工作安排,分阶段完成小升初信息管理平台相关数据填报工作。于7月5日前将审核后的《报名表》、户口复印件(首页和本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若是随班就读学生需附上筛查鉴定表、医院鉴定证明材料、残疾证等复印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一同送交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嘉庚族属”需附上相关证明直接贴在《报名表》左上方。
2.各小学应及时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招生相关政策。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指本市非本区户籍、非本市户籍),回原籍升学确有困难的,必须向现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本市非本区学生应填写《本市非本区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申请表》,并附上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原毕业小学应入户调查,在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于6月3日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非本市户籍学生填写《非本市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申请表》,由学校汇总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申请在我区初中就读的非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在集美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能坚持在我区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我区公办初中普通生均须走读,无住宿,家长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填报。
3.到外地或回原籍升学。本区应届在籍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回原籍升学的,须填报《集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在本区升学申请表》、《非集美区户籍毕业生回原籍或到外区升学申请表》,由毕业小学汇总后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4.回集美升学。户籍在集美区、在外就学且要求回集美区升学的(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小学毕业生,于5月26日-6月4日在i厦门服务平台(www.ixiamen.org.cn)或i厦门微信公众号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4《在外就读的集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回集美区升初中须知》。学生及家长必须放弃在原就读地升学资格方可在我区报名。因户籍地变更等原因需回户籍地集美区报名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父母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由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港、澳、台、华侨、外籍应届毕业生入学。对本区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外籍学生给予市民待遇,与本片区户籍学生一样划片招生。非本区小学毕业且在我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于5月26日-6月4日在i厦门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参照《在外就读的集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回集美区升初中须知》,逾期不再受理。区教育局将根据以下原则予以安排:
(1)其父(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根据其居住等情况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2)其父(母)亲为集美区户籍的,根据其户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3)其父(母)亲为本市外区户籍的,应回父(母)亲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
(4)其父母亲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也非厦门市户籍的,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满足以下条件即统筹安排入学:父(母)亲应在厦务工、在集美有合法固定居所、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年限满1年。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集美区购房置业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初中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初中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6.人才子女入学。根据人才政策规定,人才子女申请思明区、湖里区政策照顾入学的,应于5月21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经工作单位确认的书面申请材料(包含直系亲属关系和至少两个入学志愿)等,遵循志愿按序由电脑派位升学。
其他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子女,应于6月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自愿选择到民办中学就读的毕业生应在报名时确定,不参加初招划片或电脑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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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录取
1.划片派位
(1)公办小学毕业生
区各公办中学录取原则上以户籍为准进行划片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区内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户籍生按对应划片中学录取。
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本区户籍非“两一致”对象(即寄挂户、集体户等),由区教育局按其现就读小学统筹安排。
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各中学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派位。
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乐海小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统筹派位到集美中学、福建教育学院附属集美实验学校(下简称“集美实验学校”)。
乐安中学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乐安中学、集美实验学校、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小学部(北校区)招生范围内户籍毕业生直升初中部。
集美区实验小学划入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招生片区。
厦门十中片区户籍内毕业生中符合“两一致”的可自愿填报杏东中学或蔡林学校,杏东中学、蔡林学校可各接收自愿填报学生100人,若报名人数超出接收人数,则由电脑随机录取100人,超出部分回厦门十中升学。此办法今年执行,2022年将根据片区小学毕业生生源情况进行调整。片区内非“两一致”对象统筹到杏南中学杏南校区。
曾营小学、宁宝小学、高浦小学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杏南中学杏南校区、蔡林学校。
康城小学、锦园小学、内林小学、园博学校、杏苑小学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诚毅中学、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灌口中学片区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灌口中学、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上塘中学片区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上塘中学、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后溪中学片区户籍内毕业生中符合“两一致”的可自愿填报后溪中学或杏南中学后溪校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电脑按计划数随机录取。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后溪中学、杏南中学后溪校区。
杏南中学杏南校区户籍内毕业生中符合“两一致”的可自愿填报杏南中学杏南校区或蔡林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电脑按计划数随机录取。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杏南中学杏南校区、蔡林学校。
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办小学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按毕业学校对应片区中学学位情况统筹,若报名人数超出片区中学学位数,则超出部分随机统筹派位到尚有学位的中学。未符合升学条件的,有关小学应尽早动员家长回原户籍地就读。
(2)民办小学毕业生
区内各民办小学就读的本区户籍“两一致”毕业生按户籍划片录取,非“两一致”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其就读学校办学地统筹安排。
在我区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于六年级下学期开学(2021年2月22日)前具备正式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参加电脑派位升入公办中学。
推荐办法:
在英贤、康德、杏美、安仁四所民办小学就读的,身体健康、品德合格,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基础,能适应公办中学的学习生活,在集美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具有走读条件,能坚持在我区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的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以及父(母)亲在我区居(暂)住并且目前仍在厦务工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推荐参加派位:
A.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目前在集美区居(暂)住,且实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
B.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
C.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一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上述三个条件年限从2020年6月起算,允许中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
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小升初报名情况,确定初中空学位数。如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数超过全区空学位数,原则上先按社保缴交累计年限从高到低排序,社保计算截止2021年5月31日(补缴、中断月份不计入),同序情况下再按居(暂)住累计年限排序,如父母双方都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由家长自行选择一方参与排序(其中社保累计月数同序时,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者优先。)根据上述规则排序后,按空学位数,获得推荐资格的可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志愿填报派位片区。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电脑派位,并向社会公布。未能推荐参加派位的,请家长应尽早回原户籍地升学。
各民办小学要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审核材料,确定参与派位学生名单,于6月15日前报区教育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张榜公示五天,如有发现材料信息不属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派位资格。
公、民办小学中符合派位条件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毕业生在报名时提交书面申请并出示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可捆绑派位,双胞胎子女若申请捆绑派位则两(多)名儿童共用一个派位号。
各中学录取的新生花名册一式二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份,学校存底一份),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后,方可下发录取通知书。
严格执行初一年新生报到时间。各中小学必须认真组织,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各中学初一年新生报到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10日,届时将由毕业小学组织毕业生到录取中学集中报到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报到时各中学应及时书面通知新生监护人关于我市最新中考政策,并收取回执,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及时进行电脑编班。7月12日各区属公、民办小学须向区教育局教育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书面上报毕业生报到情况。
2.其他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1〕33号),经批准的其他类型招生办法于5月7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参加此阶段的学校招生,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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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民办初中招生
(一)区属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统一实行免试报名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集美区华锐双语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办法和招生名单应在招生前与招生后及时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的招生工作应合法规范。
(二)区属民办初中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要根据省、市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要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免费的相关政策。区属民办中学的招生名单于6月24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后方可录取。
附件
(备注:以上日程安排若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在外就读的集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申请回集美升初中须知
★回户籍地(集美区)升学对象
1.现就读于厦门市集美区公民办小学以外的集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学生及家长必须放弃在原就读地升学资格方可在我区报名。
2.学生父母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居住在集美区,且就读于本市集美区以外小学或外地小学的港、澳、台、侨、外籍的小学毕业生。
以上第2类香港和澳门学生中父母为湖里区、思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地所属行政区报名升初中。
以上第2类香港和澳门学生中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父(母)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
★i厦门账户注册和预约登记说明
2.预约登记。回集美区升初中网上预约登记的开放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4日,开放期间可登录i厦门服务平台首页基础教育报名回户籍地升初中,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i服务基础教育报名回户籍地升初中点击进入,进行回集美区升初中的网上预约登记。同时也可在基础教育报名回户籍地升初中,查看《电脑操作指南-2021年回集美区升初中网上预约》、《微信操作指南-2021年回集美区升初中网上预约》。
3.回集美区升初中预约登记时录入的所有信息,在现场报名时会导出作为学生的《厦门市集美区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表》。此表为学生的个人档案,将永久保存。因此请完整准确录入预约登记页面中的所有栏目!
4.完成学生信息录入后,应选择预约时间,点击确认提交,完成回集美区升初中预约登记成功后,注册电话会收到预约成功的确认短信。
5.预约登记期间,若预约成功后,发现学生信息录入有误,需要修改的,可以重新登录修改后,重新预约时间,重新确认提交。
6.按短信提示的预约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准时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现场报名。
★6月17-18日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在外就读的集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申请表》,可在预约成功界面下载并打印;
2.《厦门市集美区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表》可在预约登记界面下载、打印,并加盖毕业小学公章(尚无毕业考试成绩的,按六年级(上)期末考试成绩填报);
3.在校生证明;
4.学生本人六年级(下)县级以上常规体检证明;
5.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备查)、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本的第一页及学生本人页)。
★ 注意事项
1.以上手续,学生本人不必到现场办理,由家长、监护人或委托人前来办理即可。
2.因集美区初中招生不举行升学考试,学生应参加原就读学校的毕业考试。
3.回集美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录取按集美区2021年小升初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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