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信息 2022-03-21 440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3号)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22年高职单招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共建,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全国德育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优秀学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一)学校全称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代码:12970 在川招生代码:5165
(二)办学性质
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特长的考生须符合我校招收的特长生项目所要求条件。
1.体育:身体健康,适合所选项目体能要求;在篮球、足球、网球、健美操、田径项目有特长且在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项目前五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五名的优秀运动员。
2.艺术:①器乐、声乐、舞蹈类:获得业余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比赛名次或荣誉表彰奖励者。②播音主持类:建议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者,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对考生身高结论,已参加高考体检的以高考体检表为准,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在县级及以上医院测量身高,以医院测量的结果为准。
3.技能: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地市(州)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者或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名次者。
4.写作: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有两篇以上(含两篇)文学作品在全国统一刊号的不同刊期发表者、或有公开出版的个人创作的文学作品集、或有两篇以上(含两篇)文学作品入选他人主编的文学作品集、或与相关机构签有协议并有两篇以上(含两篇)文学作品在网络上发表者。
五、报名办法
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
(一)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1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我校高职单招志愿(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为5165)。
(二)学校确认
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本人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时登 川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名系统(https://ddzs.scvtc.edu.cn)或登 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cvtc.edu.cn)进入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1.专业志愿是分类分专业填报,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报名的身份类别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并选择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艺体类其中一个报考类别。考生可填报一、二两个顺序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在招收类别中的专业志愿调配(艺体类专业考生选择了志愿调配视为服从非艺体专业志愿调配)。
2.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报一个特长项目和特长具体情况(包括获奖、证书、作品等情况)。
3.中职类考生按第一志愿专业参加技能考试,须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对应的技能测试项目。
(三)资格审核
1.特长生考生务必统一通过中国邮政快递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学府北路1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李佳欣老师收,邮编:629000),学校接受材料时间截止3月28日,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由学校高职单招资格审查组审核,未通过特长生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考生身份类别分别转入普高类或中职类参加单招考试。
2.免试生于考试前一天14:00前,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2办公室,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单招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核科目及分数
类别 |
文化考试 |
综合素质测试 |
技能测试 |
艺体测试 |
总分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
普高类 |
100 |
100 |
100 |
200 |
/ |
/ |
500 |
中职类 |
100 |
100 |
100 |
/ |
200 |
/ |
500 |
特长类 |
100 |
100 |
100 |
200 |
/ |
/ |
500 |
艺体类 |
100 |
100 |
100 |
/ |
/ |
200 |
500 |
备注:各科成绩不折算,直接计入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
2022年4月2日上午9: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2022年4月2日下午13:30-18:00。
(3)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4月2日下午13:30-18:00。
(4)艺体测试时间:2022年4月2日下午13:30-18:00。
2、考试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学府北路1号,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考试:普高类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人文与科技素质、职业倾向与生涯发展规划、健康知识、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纪律与安全常识等。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中职类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技能测试:学校参照对口招生实行职业技能全省统考专业的《考试大纲(2021年版)》实行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考试,由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根据考生选择专业技能测试项目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
3.特长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其中普高类特长生用省统一命制的普高类文化考试试题,中职类特长生用省统一命制的中职类文化考试试题)。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人文与科技素质、职业倾向与生涯发展规划、健康知识、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纪律与安全常识等。
4.艺体类:文化考试+艺体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其中普高艺体类用省统一命制的普高类文化考试试题,中职艺体类用省统一命制的中职类文化考试试题)。
艺体测试内容:
(1)美术教育专业普高艺术类测试内容:静物素描(照片写生)、人物速写(默写);美术教育专业中职类测试内容:静物素描(照片写生),人物速写(图片)。
(2)音乐教育专业普高艺术类、中职类测试内容:钢琴演奏、声乐演唱、视唱。
(3)音乐表演专业普高艺术类、中职类测试内容:①声乐方向(声乐演唱、视唱);②器乐方向(钢琴演奏、钢琴视奏);③舞蹈方向(基本功测试、艺术表现力测试、艺术素质测试)。
(4)社会体育专业普高艺术类、中职类测试内容:
①体能测试:90秒跳绳。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法进行测试;② 技能测试:主考篮球(定点投篮、三步上篮)、排球(自传球、垫球、发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等(任选一),其他体育项目参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专项考试成绩评分办法)作为技能项目考试执行。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艺体类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特长生按特长类别(体育、艺术、技能、写作)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学校最低控制线上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办法
1.各专业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含有特长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减去相应特长生计划再进行录取。
2.普高类、中职类、艺体类:在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特长类:在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特长类别及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5.未参加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以及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6.免试生录取: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
7.若出现参考人数和招生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专业建设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统一进行计划调整。
8.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公示与录取手续办理
1.考生可在学校单独招生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4月9日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将本人退档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过时不再办理。
3.4月15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新生注册
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 、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有需要领取缴费收据的考生,在学校报到现场领取缴费收据。
(二)对在高职单招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四)考生对资格认定、录取等有异议可向招生**处申诉,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教务处申诉,发现有违规 行为可向学校纪检部门投诉。
(五)我院高职单招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不再收取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六)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招**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生**处:0825-2290000 2290006
教务处:0825-2290091
学生工作部:0825-2290300
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035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邮政编码:629000
传真:0825-2290006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sc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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