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政策 2022-03-23 2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录取事项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贵州省教育厅。学院地处花溪大学城,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学院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开展中职教育和职前职后培训,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食品工程、旅游服务等专业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现设有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轻工化工系、人文社科系、建筑工程系及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中职教学部、国际学院等七系三部一院。

学院现有高职招生专业30个,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733人;有专教师715名,其中校内教师477名,校内高级职称教师占比为31.6%,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专任教师占比为41.5%,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0.2%,省级职教名师5名,优秀教师团队3个。还有一支由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技术人才、能工巧匠组成的教师队伍,为学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学院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开放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设有贵州省第101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等省级教育教学基地(平台)。

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等省直高校共享大学城优质教学资源,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泰国商会大学、泰国吉拉达学校、马来西亚南方大学学院等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发展优势明显。

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深耕轻工,融入贵安,服务贵州,开放发展” 办学定位和“文化浸润技术,理想托起技能”育人理念,紧紧抓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我省“四新”“四化”发展需求和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聚焦提质培优,聚力双高建设,奋力打造“创新协同、智能智慧、开放包容、生态美丽”学院事业发展升级版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贵州轻工”品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招生**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拟定,讨论和决定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及录取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负责的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考对象:

(一)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志愿填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

(二)具体流程:

已参加2021年贵州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高中、中职毕业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可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扩招专项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到我校招生**指导办公室(大学城双创园A7栋5楼)现场报名。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确认报考的专业。

为保证现场报名顺利,请严格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并交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须提供以下某一类别的相应证件:

(1)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高中、中职毕业生提供报名表或准考证。

(2)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簿(贵州省户籍)。

(3)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簿、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4)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6)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

另注:如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军队取得的三等功以上奖励证书等必须一并提交,审核认证后可免予相关测试。

(三)本次扩招免收报名考试费。

(四)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21年10月22日。

(2)测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五)疫情防控

(1)省内低风险地区来校报名的扫“两码”,测温正常入校。所有进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序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校。

(2)对省外高、中、低风险地区来校人员要求。

对14天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黔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黔后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在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采样检测,之后间隔24小时-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体温测量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报名。

1.对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体温检测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报名。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一)评价方式

1.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在学院高职扩招专业计划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达到此条件并符合要求的中职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但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校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二)录取工作:

1、高中生最终成绩=学业水平11门课程平均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中职生最终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最终成绩即为职业技能测试。

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在学校高职扩招专业计划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录取公示

(一)考生到校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要求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成功后方能成功录取。

(二)考生到校完成报名后在规定时间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三)学校按录取规则拟录取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在省招生考试院公示后,同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gzqy.cn/zsw/进行录取公示。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  公办学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

2、住宿费:八人间800元/年·人。

4、预收教材费:700元/年.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严格按照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0)95号)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奖学金政策(全日制在校生享受)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 8000 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除国家奖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 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除国家励志奖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3、学院奖学金

学院利用事业收入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第十三条 

 助学金政策 (全日制在校生享受)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特别贫困3800元/年•生、贫困3300元/年•生、一般贫困28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金数额视岗位而定,勤工助学岗位不同,勤工助学金数额不同,分6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三档。

3、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以国家资助政策为准)

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4500元/年•生(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3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50025,

学校网址:(http://www.gzqy.cn);传真:0851-8892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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