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4-01 227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3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开展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为确保本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概况
一、学院简介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2018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医药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268亩,建筑面积16.86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图文信息中心、标准田径运动场,以及设备先进的医学实训中心、人体生命科学馆。学生公寓、教工宿舍、食堂、超市等生活设施完备。学校下设护理学院、基础与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技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现开设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临床医学类)、针灸推拿(临床医学类)、健康管理、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中药学、体育保健与康复、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护理、助产、药学等19个专科专业。
二、学院代码:5381
三、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六、学制:全日制(学制三年)
七、颁发证书: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八、招生计划:以云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九、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520201 |
护理 |
3年 |
15000元/年 |
2 |
520202 |
助产 |
3年 |
|
3 |
520301 |
药学 |
3年 |
|
4 |
520410 |
中药学 |
3年 |
|
5 |
520416 |
中医康复技术 |
3年 |
|
6 |
520501 |
医学检验技术 |
3年 |
|
7 |
520502 |
医学影像技术 |
3年 |
|
8 |
520504 |
口腔医学技术 |
3年 |
|
9 |
520507 |
医学美容技术 |
3年 |
|
10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备注:学费若有变动,以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十、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
(1)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云南户籍或云南省居住证;
(2)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灵活**人员等群体),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3年9月30日前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
(3)中等教育阶段(含技工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4)因违反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十一、报名方式
报名确认时间:9月22-24日。
确认截止时间:9月24日17:00。
已参加过2021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省统考报名确认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使用原有报名信息,不再进行高职扩招报名,不再缴纳报名费。
1.报名方式。参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0〕72号)和《云南省2021年普高招生网上报名考生须知》执行。(报名入口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
2.考生类型。考生网上报名时,退役军人选择“退役军人扩招”,下岗工人选择“下岗工人扩招”,农民工选择“农民工扩招”,高素质农民选择“高素质农民扩招”,基层农技人员选择“基层农技人员扩招”,灵活**人员选择“灵活**人员扩招”。
3.报名结束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灵活**人员等同等学力人员由有关厅局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于10月9日前完成,并在填报志愿前公示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签字后至被高校录取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志愿填报确认
志愿填报确认时间:10月12-14日。
志愿确认截止时间:10月14日17:00。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要求参照《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执行。
十二、考试办法
(一)评价方式
本次高职扩招考试不分招生专业,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5个部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各占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命题依据为《2021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依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说明,详见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说明。
(二)考试时间:10月17日 09:00-11:00。本次高职扩招考试准考证需考生自行登录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官网进行打印,具体考场安排及时刻表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十三、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十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十六、考生入学时,因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由我校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待遇
十七、凡被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新生报到入学须知》。
十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十九、凡被我校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十、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教学培养。
二十一、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招生监督
二十二、本次高职扩招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871-68305391。
第八章 附则
二十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为准。
二十四、本章程由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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