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信息 2022-04-13 262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含分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10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社湾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官塘校区)
6.学校网站:http://www.lzzy.net/
7.招生网站:http://zsc.lzzy.net/
8.咨询电话:0772—3156666、3133622(传真)
9.监督电话:0772—3156485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具备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含高职单独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
第四条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全国首批国家批准成立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院校。
学校现有社湾校区和官塘校区两个校区,设9个二级学院,开设51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0个,国家级专业示范点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5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3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1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4个。是全区实训条件最为先进、功能最为齐全的高职院校。
学校教职工近800人,60%专任教师拥有海外学习经历,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近70%。是广西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人数最多的高职院校。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生1.7万余人,学校毕业生75%以上在广西**,60%以上在柳州本地**,为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学校连续21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工作先进单位。
第五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三)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理工类专业。
(四)“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测试成绩及附加分排位,从高到底录取。(专业面试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
第七条 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投档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第八条 分类招生录取原则:
(一)成绩构成
1.高职单招总成绩
高职单招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组成(不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即报考我校的单招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10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30%+附加分。
(1)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总分为500分,测试分数高于300分(含300分)为合格,低于300分或不参加测试为不合格。凡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备案成绩和录取。测试结果为“合格”的考生,联盟内所有院校均认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300分,备案成绩并纳入考生测试总成绩。
(2)文化素质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的原始分,作为我校认定的文化素质成绩。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总成绩
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3.附加分
(1)高职单招附加分项目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根据2022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5分 |
1.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申报网站系统申请附加分; 2.上传证书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辨。 |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附加分项目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根据2022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不需要考生再次提供证明材料。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5分 |
1.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申报网站系统申请附加分; 2. 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3. 只认可考生在2019年9月1日至分类招生申报截止期间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
5 |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20分 |
|
6 |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10分 |
4.附加分说明
(1)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
(2)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入总分。
5.附加分公示
经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2年4月18至4月28日在联合测试网站及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6.成绩查询:参加分类招生的考生可于2022年4月30日以后,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lzzy.net查询本人成绩。
(二)录检阅档顺序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分类,依次录检阅档顺序为:
1.录检申报“优先录取”(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简章)的考生档案。
2.录检申报“区域紧缺人才专业”(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简章)的考生档案。
3.根据所剩余专业计划依次录检其他考生档案。
(三)录取原则(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招生简章)
1.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先录取成绩排在前面的高位次考生,再录取排在后面的低次位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招生计划将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2.没有参加公办联盟组织的统一测试,或成绩不合格(或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4.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单招录取原则:除录取原则“1—4”条外,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还应遵循如下原则。
(1)学业水平测试缺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2)获得广西高考报名资格的外省学籍考生学业水平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
6.对口录取原则:除录取原则“1—4”条外,我校对口招生录取还应遵循如下原则。
(1)录取分为普通对口和“2+3”。其中,“2+3”考生须经我校备案时注明“2+3”,并由中职学校按要求提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无备案将视为普通对口中职考生。
(2) “2+3”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首先要填报“直升批”,且所填报的专业为“中高职衔接”专业或专业群的专业,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同时可填报“普通批”志愿,但该批次志愿不能按照“2+3”录取原则录取。
(3)普通批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同批次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第九条 其它原则
1.学校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相关条件的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职业技能特长、艺术、体育等特长的考生(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招生简章)。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34号)文件提出推动职业教育专业与重点产业精准对接,优先发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促进区域的快速发展,选拔更多地方紧缺专业人才的要求。2022年我校将对“智能工程机械技术”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专业实施区域紧缺人才专业录取政策(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招生简章)。
3.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4.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 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单独、对口招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十一条 关于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报考基本条件: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
●空中乘务专业:女生163-175cm;男生173-185cm。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3.体重范围(kg)=(身高cm-110)&p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