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4-27 313
一、学校简介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学校背靠梧桐山,面向东江河,紧依东环路,风光旖旎,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总建筑面积27.7万平方米,校园内教学大楼、老隆师范纪念楼、学生公寓、师生饭堂、图书馆、实训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体育馆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荟萃湖、贤能广场、萧殷广场、铭德榕、桃李园、双馨园、书香园等人文景点蕴寓丰富的文化内涵。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使学校成为莘莘学子求学修身、磨炼技能的理想场所。
学校2001年由原广东老隆师范学校升格成立,2004年整体搬迁至河源市区办学,2007年底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全省15所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的职业院校之一,2011年成为全省三二分段招生试点院校之一,2013年获得第二批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立项,2018年通过项目验收,正式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有全日制大专在校生13352人,教职工670人,其中专任教师46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57人,博士、硕士共361人,双师素质教师477人。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老隆师范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7个教学院部;设有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服装设计、文秘、学前教育等48个专业;建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3个省级专业群;建有40个校内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581个;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3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73万册。
二、招生计划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采用院校自主招生方式,重点开展“1个计划”和“1个试点”。分别是: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人员等社会人员开展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一)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 |
招生类型 |
合作单位 |
教学地点 |
招生对象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
合计 |
其中 |
|||||||||
退役军人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 |
|||||||||
001 |
学前教育 |
3 |
200 |
幼儿园教师班 |
河源市教育局 |
校本部 |
学前教育从业人员 |
4200 |
||
002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150 |
150 |
退役军人班 |
河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校本部 |
退役军人 |
4200 |
|
003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50 |
50 |
高素质农民班 |
河源市农村农业局 |
校本部 |
高素质农民 |
4200 |
|
004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50 |
50 |
高素质农民班 |
河源市农村农业局 |
紫金县河之源职业培训学校 |
高素质农民 |
4200 |
|
005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150 |
120 |
普通班 |
校本部 |
社会人员 |
4200 |
招生对象说明:
1.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2.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
3.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4.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 |
合作企业 |
招生对象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502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3 |
30 |
中兴通讯(河源)有限公司 |
仅限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
5100 |
501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50 |
铭镭激光智能装备(河源)有限公司 |
仅限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
5100 |
三、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代学徒制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符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条件和相关院校专业报考要求且拟报考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进行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直接使用已获得高考报名号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无需重新进行高考报名。
考生需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下称“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并按附件1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应提前根据本人身份和报考专业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在报名系统上传。
(一)广东省户籍考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二)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
1.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扫描件;
3.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三)符合条件的台湾考生
1. 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四)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
(五)其他材料要求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学前教育行业从业证明(如工作证明);
2.报考退役军人班的考生,还须上传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3.报考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在录取前向招生院校提供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已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报名号的考生无须再提供户籍和高中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5.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申请免考科目或免试录取的,还须上传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五、考核要求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执行自主招生模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考核工作于10月10日开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占40分,“职业技能”考核占60分。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合卷进行测试。
(一)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文化素质考核,文化素质考核直接认定为40分,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
(二)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考核直接认定为60分,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
(三)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有关高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拟于10月18日-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考生类型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免考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免考文化素质考核的考生、职业技能考核高分的考生顺序优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相应功能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所有考生必须确保个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等报考信息真实并符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如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所填报信息虚假,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所缺名额递补录取后续考生。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后续考生。
(四)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我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直接寄送至录取考生,寄送地址为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联系地址。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八、培养方式
(一)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试点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有关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现代学徒制学籍管理
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三)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学籍管理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制统一为3年。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职院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专业。
九、收费和资助政策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试点班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试点班学生实行学费优惠政策。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优惠后学费为4200元/生·学年,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优惠后学费为5100元/生·学年。教材费代收500元/生·学年,多退少补。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十、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9月19日前 |
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 |
9月22日14:00至 27日14:00 |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
9月22日14:00至 30日10:00 |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及复核 |
9月30日 |
处理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
10月9日至10日 |
招生院校完成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 |
10月14日前 |
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考核成绩 |
10月18日前 |
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
10月18-25日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生成录取名册供招生院校下载 |
10月26日前 |
招生院校完成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762-3800536(李老师)
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7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hy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 .hy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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