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教育法这几点内容,我一定要再说一遍!

原创专题 2022-05-05 228

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

我国目前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这是该法律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对于我们学生和家长来说,最值得关注的是那几点呢?

1.升学更加畅通

原文: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长久以来,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观念都是一种低层次的观念,大家把职业教育都当做是最后的选择,不少家长都以为自己的孩子在里面读书就是混日子、不求上进、学不到东西、能毕业就行,看不起职业教育的人不在少数,而中职生想要在自己的赛道里上本科更是异常艰难。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

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

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

在如今,升学已是中职教育的主要去向。根据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2020年全国中职毕业生抽样调查,约65%升入高等院校继续学业。2025年后,全国中职毕业生直接升入本科院校的比例大概率会在15%-20%之间,改革力度大的省份甚至会超过30%

2.**逐渐平等

原文: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这条法规的颁布可谓是具有重大意义,要知道在大众以往的观念中,“学历是求职**的敲门砖”,不少职校学生都因学历而被拦在自己心仪的工作面前很多职业学生毕业以后,就会安排他们到各种企业进行流水线作业,工作类型单一,工作环境也不佳,由于学生自身的技术有限,可供他们选择的岗位很少。

新法后,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就相当于从法律上规定了职业学生和同层次学生有这相同的竞争机会,保障了职业学生的择业权益,也为各行各业提供了更多的人才渠道。

特别是在企事业单位等岗位面前,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中等职业教育也已经颠覆了以往的传统观念

就拿这最主要的升学和**两点来说,中职教育已然不输普通教育,中职学校也不再是“差生的收容所”,而是更多文化成绩差学生的最优选择我们有理由相信,职业教育新的春天正在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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