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5-07 242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开展“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工作,将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企业在职人员等社会人员进行招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2号)精神,相关招生事项制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0〕12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人员等社会人员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普通班)
学制:三年
(二)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退役军人专班)
学制:三年
(三)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授课方式:在合作企业在岗学习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健康;
2.广东省户籍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或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广东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3.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
4.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考生必须认真核对个人报名条件,遵守诚信报考原则,若故意隐瞒、伪造个人信息,所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及要求
考生需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下称“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报考流程见附件)。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2、报名时间及要求
① 网上报名注册、志愿填报及报考资料电子版上传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
② 学校审核报考资格、复核及考生志愿确认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及分值: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均以笔试形式进行测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满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满分值为6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二)免试政策
1.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文化素质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
2.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的考生;或曾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同时具备多项免试资格的考生,只能享受上述其中一项免试政策,免试优先级排序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免试,免文化素质考核,免职业技能测试。
(三)测试科目设置
1.文化素质:主要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思想道德、人际交往等;
2.职业技能:主要内容为职业适应性、职业道德、逻辑分析能力等。
(四) 考核时间:10月9日或10日(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考核地点:(待定,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各科目考核时间、考场安排及考生准考信息等事项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五)考生录取总测试成绩折算方式:
1.免试生测试总成绩:免试科目满分值+考核科目测试成绩
2.非免试生测试总成绩:各科目测试成绩合计
六、录取安排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一)录取原则
考生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组成。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及专业各类生源计划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排位分数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四类人员,录取优先级排序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缺考者不予录取。报考现代学徒制的考生,在录取前须提供与报考专业试点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录取程序
1.考生测试成绩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3天。成绩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可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2.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正式录取名单将于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培养方式
(一) 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实行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学生可开展“走读”教学,可在岗学习,可在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不得转教学地点学习。
(三)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本校负责。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八、新生注册与复查
(一)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于2021年11月入学。新生须根据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工作日程安排
十、招生咨询
(一)纪检监督电话:0760-88365376
(二)咨询电话:(校本部)0760-88269288、8826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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