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5-27 3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21〕149号),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0;在陕招生代码:81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555号
邮编:716000
学校网址: http://www.yapt.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yap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11-8262812;0911-8262811。
第四条学院简介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原延安师范、延安教育学院、延安农业学校、延安财校、延安卫校、延安林校、延安机电工程学校、延安技校等10所大中专院校先后整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设有石油和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农林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医学系、航运工程系、士官学院(军事教学部)等13个教学业务机构。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20人,教授33人,副高职称271人,拥有校内10大综合实训中心、168个校内实训室和232个校外实训基地。学院是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培训基地、清华大学后勤员工培养输送基地、交通部海事局西部海员培养基地、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BIM专业应用技能培训基地、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站、陕西省“人人技能”工程培训基地、延安市干部培训基地、延安市会计职称培训考试基地、延安市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招生章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 成员由招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系主任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其主要职责如下:负责联系上级部门,负责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做好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宣传、生源组织等工作,负责组织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和招生考试相关经费的使用安排等工作。
第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高职扩招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八条 高职扩招专业有园艺技术、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石油工程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学前教育、旅游管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
第十条 考生应于9月29日8∶00至10月9日16∶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于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根据我院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我院的考生,于10月14日14:00至10月16日17:00,进入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yapt.edu.cn/),点击 “分类考试专业确认入口”,按提示进行专业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
“普高生”和“三校生”均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笔试是在同一份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各100分,总分300分。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均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满分300分。
第十三条 我院于10月17日8:30—11:30进行文化素质测试,于10月17日14:30—17:00开展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10月21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五条 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10月23日8:30至10月25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9号楼220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我院于10月28日至29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免试的考生只计算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两类考生分别排队录取。
考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
第十八条 招生监督
学院纪委为高职扩招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七章 学制和学习方式
第十九条 学制为三年,可以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习时间具有伸缩性,尽可能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灵活办学。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我院2021年学费标准为:一般专业6500元/年·生。
第九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退役士兵资助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执行。其他人员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两档执行,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学院奖学金:400~800元/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发放报酬。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我院高职扩招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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