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2-06-16 254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学校纪委、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50709  省内招生代码:6313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0号院

第八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招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单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和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校的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 时至3月26 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可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

(二) 退役士兵验证

退役士兵考生须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我校志愿后于3月27日携带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详见附件3)到我校新校区行政楼一楼招生办公室158室进行验证登记。

(三)准考证获取

完成报名的考生可于 4 月7日9时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也可凭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学校领取。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2100人, 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详见《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附件1)。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六章 测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测试办法

(一)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以笔试的形式举行,三门科目共一份试卷,语文110分、数学110分、英语80分,总分300分。

1.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的等级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为准)进行赋分,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等级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总分300分。分数计算原则为: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1.1+英语*0.8

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原则为:等级成绩A、B、C、D、E对应折算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中职对口考生、其他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有缺失)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3.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文理考生(含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科学素质、专业素养、职业潜能和分析问题能力等。由我校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满分300分。其中退役士兵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得分按比例换算为满分600分,作为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最终成绩。

2.中职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综合专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通用技术等。由我校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满分300分。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

考试地点:学校新校区教学楼。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采取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进行,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四)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免试录取程序: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3),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生源单位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生源单位将上述登记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三份,于4月9日前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颁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2.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技能测试最终成绩。

其他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最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原始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考试过程中出现缺考、作弊或者严重违规现象,一律取消相应测试成绩,记为0分,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0分者,不予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3.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二)身体条件

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公示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375--7066975。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理工类:4200/年,文科类:3700/年,艺术类:6000/年;住宿费标准拟定为:8人间300/生/年、6人间800/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0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档。

第二十三条 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其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第二十四条 疫情防控

(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本人防疫健康绿码、行程卡等相关证件材料,到校后自觉配合防疫检查。

(二)所有考生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参加考试(如遇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按属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三)到校途中请随身携带足量口罩、速干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减少与其他人员的交流,保持一定距离;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到校途中除必要转车站(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外,避免中途拐弯串亲访友、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指导精神以及我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执行。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亲笔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网:http://zsc.pdszy.edu.cn/下载打印)。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未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提醒报考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67000

联系电话:0375-7066077  7066088

联系人:李老师

QQ群:667339693

邮 箱: 68340848@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pdsz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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