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信息 2022-07-27 38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批次的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568,学校在江苏省的院校招生代码为1412。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颁发文凭学校名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文凭类型:普通高校专科文凭。
第四条学院简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航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首家航空类专业高职院校。学院坚持走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努力打造无人机、航空工程、航空服务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航指委无人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江苏省各地级市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八条学院教务处负责全部考生的校测方案的制定、实施及成绩核算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向教务处提供报考学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校测的通知与组织工作。
第九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督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与考核方式
第十一条已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均可申请报考。
第十二条报考时间与方式: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报考我校,考生可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7时。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第十四条空中乘务专业建议报名条件: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p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