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

招生政策 2022-08-05 25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历年扩招专项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该工作方案。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6年,位于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学院是自治区第一所国家示范校和国家优质校,国家“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全国教学诊改试点校、自治区学分制试点改革校、单独招生试点校、职业本科试点校,也是唯一落实高等教育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务院2011计划)的高职院校。学院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毕业生**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现有在校生近万人。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的重要意义,把高职扩招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新动力和新机遇,统一思想、统筹资源、协调推进,做好高职扩招组织宣传、招生考试、录取、人才培养和**创业各个环节工作,加强政策协调和经费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年我校高职扩招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2.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规范各项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统筹安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拟定、考试组织、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各项工作,对相关各项工作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三、报考对象、资格和免试条件

1.报考资格

已完成2021年自治区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的考生。

2.报考对象

2021年高职扩招主要面向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牧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人员等。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已被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高职扩招。

四、报名

1.考生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时间

填报时间:2021年09月28日至30日。

填报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2.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2021年10月9日9:0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退役军人还需携带退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立德楼B座203办公室,经现场身份资格确认无误后,领取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

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地点: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时间:

1.机试测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11:00。

2.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下午14:00至17:00。

(三)考试方式:

1.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牧民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职、技校)毕业生、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等人员参加机试考试。

(四)考试内容:

1.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考察考生择业倾向,语言沟通能力,心理及身体情况是否符合本校专业需求,满分300分。

2.机试测试内容:

1)文、理科试题内容

文、理科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等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300分。

语文、数学、英语的试题的命题范围依据教育部颁布的2021年普通高考考试说明。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

2)对口高职类试题内容

对口高职建筑类、计算机类、幼师类等中职考生试题内容由对口专业综合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等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300分。

对口高职类试题的命题依据“三校生”考试大纲(对口高职建筑类、计算机类、幼师类)。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

六、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牧民工、高素质农牧民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受教育状况,采取分类考试评价、分别选拔录取等措施,在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完成好扩招考试任务。

2.招生宣传

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有偿招生和会同中介机构违规组织生源、买卖生源等行为,严禁到区外省份开展高职扩招。

3.录取信息公示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七、疫情防控

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根据全国、自治区及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及学院疫情防控总体情况,按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组织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确保参考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在校待遇

通过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完全一致,奖、助、贷、补、免政策按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高职院校扩招录取考生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九、学费标准

通过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被录取考生,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的相关规定,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具体标准按高职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其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录取新生与统招、单招录取新生一致,按照各自录取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十、教学模式与质量保障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针对应届与往届、**与未**、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对退役军人和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以及企业单位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群体单独编班。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严格执行“标准不降、模式多元、灵活学制”原则,修订和完善各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基本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开足开齐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施多元评价,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教学组织形式,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严把教学质量关和人才培养质量关。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教学工作和教学情况评价。要加强对录取新生的日常管理,规范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做到合理编班、科学管理,确保学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十一、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十二、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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