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艺考资讯 2022-08-23 185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 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学校地处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天津市“津城”“滨城”双城中的“滨城”(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拥有本硕博完整教育体系的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首批四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曾隶属原轻工业部。现有滨海、河西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300亩,建有14个专业学院,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现有双聘院士5人、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百余人。现有71个本科专业,拥有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生物与医药工程博士点以及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建有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代谢控制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5个国家级科技平台,近年来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8项。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德国、瑞典、芬兰等40多个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

天津科技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于1985年,是国内规模较大、专业设置较齐全、教学条件优越,集专业教学、创作设计、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于一体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设计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在校生2000余人。学院拥有设计学、艺术设计两个硕士点,其中设计学为一级学科、天津市重点建设学科。现有6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产品设计、动画为天津市品牌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属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学院是天津市社科类重点研究基地,各专业均设有工作室和研究中心,为学生创作搭建实践平台。近年在各种艺术设计研究和创作活动中取得了显著成就,先后完成国家艺术规划、教育部以及天津市规划项目100余项,多次参加国际和国内各类展赛并获奖。学院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卓越艺术人才 实验班”,同时在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特制订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招生专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本科招生计划拟定52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政治思想品德审查和体检合格。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各专业对应的统考子科类以我校向各省备案为准。

四、学费标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号)文件执行。

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

专业学费(元/年)

产品设计

8000

视觉传达设计

8000

环境设计

8000

公共艺术

8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8000

动画

11000

若主管部门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五、录取原则

学校艺术类招生执行2022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艺术招生相关规定,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组织校考。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分,以“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二)综合分计算方法:

1.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综合分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选择备案的为准。

2.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

3. 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0%+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

(三)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

六、其他说明

学校艺术类专业为四年制本科,授艺术学学士学位。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七、监督与复查

(一)学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天津科技大学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2)60601943。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2)60600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网址:https://z.tust.edu.cn

E-mail:zszx@tust.edu.cn

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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