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指南 2022-09-02 331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6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川教〔2020〕139号)和《雅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雅市教〔2018〕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雅安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参考对象
全市2019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2020级初中二年级学生(生物、地理)。
三、考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考试及考查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设的其他科目,同时将安全、禁毒、防艾知识纳入相关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内容。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采取闭卷方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3科,统一标准,分县(区)统一组织现场检测。
3.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科目考查采取闭卷方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试组织办法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7科集中统一考试,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
2.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总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考试按照《雅安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办法》(附件1)执行,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汇总成绩的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电子表格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按《雅安市2016年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理化实验操作科目考试办法》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由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由市教科院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市招考办。
4.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初二年级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分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实验操作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标准(考试方案另文下发)。纸笔考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初二年级地理学业水平考试为纸笔考试。各初中学校于本学年末将汇总成绩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县(区)教育局备案(雅安中学、雅安天立学校报雨城区教育局备案,同时抄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所有文化考试科目命题工作由市招考办牵头,市教科院负责。
(四)考试时间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集中考试各科目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2、13、14日。体育、物理及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于5月14日前完成。初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于6月15日至本学年末集中考试前完成。
(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
考试科目 |
时间 |
满分 |
语文 |
150分钟 |
120分 |
数学 |
120分钟 |
120分 |
英语 |
120分钟 |
120分 |
物理 |
同场分卷150分钟 |
90分 |
化学 |
90分 |
|
道德与法治 |
同场分卷120分钟 |
50分 |
历史 |
50分 |
|
物理实验操作 |
10分 |
|
化学实验操作 |
10分 |
|
体育 |
60分 |
|
合计 |
720分 |
(六)阅卷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集中统一考试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市招考办牵头、市教科院配合实施。
(七)其他事项
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艺术类科目中考改革宣传和准备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合力建设川西教育中心。
四、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一)评价内容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生综合素质主要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参考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动手能力和公共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记录等资料及考查科目成绩,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各县(区)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评价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A等:优秀;B等:良好;C等:合格;D等:不合格)呈现,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县(区)教育局要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电子表格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学生毕业评价及呈现方式
(一)学生毕业评价
学生毕业评价由各门学科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学科课程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成绩和生物、地理等其他考查科目成绩。学生毕业评价采用等级呈现方式,不得以分数形式呈现或公布。
(二)学生学业成绩评价
学生各学科成绩评价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等级评定标准由市教科院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制定下达。学科考试成绩评价为“不及格”者,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命题、考试、评卷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三)学生毕业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系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C等及以上方能毕业。
2.学生毕业评价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学科成绩经补考后仍有3门以上(含3门)不及格者,或综合素质评价D等者,学业评价为不合格,不得颁发毕业证书,可颁发结业证书。
六、教育优待政策
(一)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录取
我市少数民族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可享受以下加分录取:
1.石棉县、宝兴县、汉源县和荥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2.其他非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经本人申请,县(区)教育局审查批准,加5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凡申请少数民族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所在学校或报名点提交本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以各初中学校或报名点为单位汇总申报,经县(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由县(区)招考办统一将《少数民族加分登记表》(附件3)报市招考办按程序办理录取。雅安中学、雅安天立学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的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雨城区教育局。
(二)军人子女考生降分录取
依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和《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雅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的通知》(雅教发〔2020〕15号)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军人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可享受以下降分录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雅安市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 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中考时按雅安市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平时荣立三等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雅安市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线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凡申请军人子女降分录取优待的考生,按照《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雅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的通知》(雅教发〔2020〕15号)要求,于4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雅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在上述加(降)分项目中,符合多项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不得累计。
(三)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录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和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号)和《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措施>的通知》(雅疫指发〔2020〕26号)精神,在省、市指挥部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的子女,且户籍地或居住地在雅安市的,在达到我市同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后,由市招考办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安排市内高中学校直接录取。
七、升学录取依据、升学成绩计算及呈现方式
(一)升学录取依据
升学录取标准由两部分构成: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二)升学录取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学生的升学总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组成。
(三)升学录取必要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升学录取必要条件。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B等以上者方能录取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C等以上方能录取为其他普通高中新生。
(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定向招生
雅安中学、名山中学、汉源一中、雨城二中、天全中学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实行均衡定向招生(具体方案另文下发)。
八、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今年全市中考实行看分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办法按《雅安市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南》(市招考办另文下发)执行。今年起,凡经雅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考生不得申请退档换录;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务必以领导小组录取名册为依据审核普通高中新生学籍。
九、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要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可有丝毫麻痹和懈怠。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中考防疫工作,认真研判6月中旬疫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对考点设置情况开展评估,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报市招考委备案。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各县(区)和考点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试卷保管、分发、施考等各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保密,确保考试组织万无一失。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中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强化招生考试宣传服务
各县(区)要加强招考宣传,及时公告中考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并做好提醒工作。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各县(区)和学校要积极开展网络招生咨询及志愿填报指导活动,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避免上当受骗。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县(区)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在县(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要将2022年本县(区)中考的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同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工信、保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薄弱环节要限时整改,确保中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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