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9-07 212
根据2021年高职扩招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2021年德宏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职扩招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二条 组织保障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严肃考风、考纪,杜绝 事件发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德宏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253;省编招生代码:5361)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招生计划:由云南省教育厅统筹下达。招生类别及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习形式 |
01 |
供用电技术 |
430108 |
3年 |
全日制 |
02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3年 |
全日制 |
03 |
工程造价 |
440501 |
3年 |
全日制 |
04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3年 |
全日制 |
0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3年 |
全日制 |
06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3年 |
全日制 |
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3年 |
全日制 |
0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3年 |
全日制 |
09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3年 |
全日制 |
1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3年 |
全日制 |
11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3年 |
全日制 |
12 |
护理 |
520201 |
3年 |
全日制 |
13 |
药学 |
520301 |
3年 |
全日制 |
14 |
医学检验技术 |
520501 |
3年 |
全日制 |
15 |
医学影像技术 |
520502 |
3年 |
全日制 |
16 |
医学美容技术 |
520507 |
3年 |
全日制 |
17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520803 |
3年 |
全日制 |
18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3年 |
全日制 |
19 |
市场营销 |
530605 |
3年 |
全日制 |
2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3年 |
全日制 |
21 |
旅游管理 |
540101 |
3年 |
全日制 |
2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3年 |
全日制 |
第九条 报考条件:参加2021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及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的往届高中生、三校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
第十条 报考时间、方式及流程
具体报名时间、报考方式及流程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布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 考核方式
(一)评价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5个部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各占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命题依据为《2021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依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说明》,考试说明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考试采用全校统一测试,不区分招生专业。考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测试。
(二)考试时间
(1)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6日9:00——10月17日16: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宏职业学院官网,对是否参加测试进行确认操作,并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2021年德宏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考生告知书》及准考证。系统将于10月17日16:00自动关闭,未按时进行准考证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
(2)10月17日考试系统对考生开放模拟考试演练。
(3)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8日 9:00—11:00
(三)网络远程测试
考试采用学习通APP进行,请各位考生确保考试地点网络畅通,确保能顺利完成考试。首次使用学习通APP的考生,按照德宏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的流程操作完成安装测试。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不准”、“十公开”、“23条禁令”工作纪律,规范招生操作,依法履行招生工作。
(二)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根据招生计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的原则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对应的专业类别报名人数达到该专业类别人数,则该专业类别只接收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录取程序
本次高职扩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教育厅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
2021年10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告知
考生入学时,因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由招生院校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相关政策
一、凡学校高职扩招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报教育部电子注册。
二、高职扩招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21年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高职扩招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德宏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营水路11号,德宏职业学院招生**处
(二)邮编:678400
(三)咨询电话:0692-2999725 2280311
二、本章程由德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云南招考频道网址:www.ynzk.cn
德宏职业学院网址:www.yndhvc.com
德宏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DHVC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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