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指南 2022-11-17 614
一、总体目标
市教体局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高中阶段年度招生任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市教体局和县(市)教体局负责在省、市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制定本辖区的招生方案,负责本辖区的报名、录取工作;各级教育 、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文化课考务组织管理、阅卷工作;各招生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及要求,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我市中招报名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等工作。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1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2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暂定以全市报名人数进行等级划分,等级A(含并列)不低于15%,等级B及以上(含并列)不低于50%,等级C及以上(含并列)不低于95%,等级D不超过5%,生物、地理学科等级均为B级及以上的可参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均为C级及以上的可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录取,两科中任一科为D级将不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为统筹做好高考分数公布、高招及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教体局综合研判,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取消2022年我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相应成绩不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四)阅卷
扫描、阅卷工作在市教体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招办及市普教教研室负责组织,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届时,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同时,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不断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建档
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实行全员建档。局属学校建档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县(市、区)学校建档工作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初中毕业生建档材料除考生信息采集要求的各类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包括: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单(网上打印)、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网上打印)、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网上打印)、照顾对象证明材料(复印件)、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3)。初中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保存备查。
(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各县(市、区)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在市教体局统一指导下,分别划定本考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继续实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班)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如面向本地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其他地市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补录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面向全省招生的省提前批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8日,第二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各批次开始录取。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2022年中招考试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仍设置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对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征集批次投档线以上的考生依次投档。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将在中招考试成绩发布后向社会公布。
三、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2022年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及部分市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比例不低于55%,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二)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为保障我市民办普通高中生源充足,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统招、征集录取批次结束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办学审批地考区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从我市其他考区未被录取且中招成绩高于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中进行补录。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四)规范 班招生。省 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 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 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 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 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七)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 消息!石家庄市发布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022年遂宁市中考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重要公告!秦皇岛发布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秦皇岛招生最新政策 温州市区出台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合肥市2024年“中考中招方案”出台 2024年合肥“中考中招方案”出台
点击访问更多木玛升学网的 升学指南资讯
上一条: 聊城市发布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下一条: 安阳市教育局出台2022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