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资讯 2024-06-13 293
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中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秉承“德艺双修,尽善尽美”的院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服务国家和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培养能胜任艺术教育、艺术创作、文化传承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现有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3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表演获批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形成了教研创演并重、音乐舞蹈融合发展的专业特色。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体系。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7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9人,硕士生导师17人,博士生导师1人,外聘 博士生导师1人,先后聘任80余位国内外著名音乐舞蹈教育家、表演艺术家为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现有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个湖北省名师工作室以及长江艺术研究院、湖北省文艺评论基地等多个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音乐舞蹈综合培养课程组获批湖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艺术思政教学团队入选湖北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一、招生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
该专业招收主项为声乐、钢琴、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竹笛)的考生。
培养目标:立足中南地区,面向全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弘扬中华优秀音乐文化为内涵,服务国家和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培养能胜任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传承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干课程:包含基础理论、专业技能、融合应用、综合拓展。
基础理论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文化遗产概论);专业技能课程(钢琴、声乐、器乐);融合应用课程(合唱与指挥、器乐合奏、键盘即兴演奏、即兴弹唱、音乐教学法);综合拓展课程(音乐舞蹈多元表演、舞蹈形体、音乐心理学、舞台表演)。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类)包含舞蹈表演和舞蹈学2个专业。
1.舞蹈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立足中南地区,面向全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舞蹈文化为内涵,服务国家和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优秀人才。
主干课程: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民间舞综合、藏族、蒙古族、 尔族、湖北民间舞、瑶族、傣族)、剧目排练、舞台表演、舞蹈艺术概论、舞台美术、舞蹈解剖学、专业导论。
2.舞蹈学专业
培养目标:立足中南地区,面向全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舞蹈文化为内涵,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舞蹈理论与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舞蹈综合素质、舞蹈编创和艺术创新能力。培养德才兼备并能在艺术表演剧团、企事业单位、高等艺术院校、普通类中小学、文化机关从事舞蹈理论研究与编创的复合型人才。
主干课程:舞蹈艺术概论、舞蹈解剖学、基本乐理、中国古代舞蹈史、中国近现代当代舞蹈发展史、基本功训练、舞蹈编创理论及实践、中国民族民间舞、学术论文写作。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24年学校音乐舞蹈类专业拟面向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云南、甘肃、青海、广东、浙江等省(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 公布为准。
(二)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具有一定音乐舞蹈专业基础,文理不限。
(三)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招生 组织的普通高考和对应我校招生专业的科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2024年学校音乐舞蹈学院各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三、录取规则
(一)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其生源省份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安排专业;否则,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总分)×100×50%+(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50%执行。同分排序规则以学校当年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二)在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不分文理(或首选科目)、统一排序的方式从高到低录取;在区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三)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四、学费及其他
(一)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类)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为10350元/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分,按“先选课后缴费”的方式收取。2024年收费项目及标准见学校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三)若教育部和各省招办2024年有关艺术类招生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中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
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其前身是1993年创办的美术系。学院秉持“向善向美,立品立人”的院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致力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创新发展,以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才兼备,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设计方法或艺术实践技能,善于沟通和交流,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专门艺术专业人才。学院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设计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动画等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建筑学1个工科本科专业。有环境设计和美术学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视觉传达设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美术学院有专职教师63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2人,拥有一支以知名专家为主导,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结构合理,在专业领域具有广泛学术影响力和专业实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学院突出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有机融合的学科特色发展理念。近三年来,学院教师在全国和省级专业展览中获奖51项,发表专业论文131篇(含作品发表),专著23部。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总建筑面积达20000余平方米,包括宽敞明亮的教学大楼、设备精良的美术实验教学大楼,以及大型现代美术展览馆——中南民族大学·光谷美术馆。其中,有华中地区唯一的国家级民族美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湖北省级民族美术虚拟仿真实验中心,有民族美术、民族服饰、艺术设计、动画和建筑等五大系列实验室,20余个单列实验室,实验教学条件优越。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共1400余人。学院不断推动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大力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建设了大量优质实习实践基地和写生与考察实践基地,为学院师生提供了一流的教学、科研和实习实践的条件和环境。近三年来,学生有500余人次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共735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35项(金奖29项、银奖43项、铜奖53项和优秀奖10项)。2023年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的赛事中,学院学生获得208个奖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8项,省级奖项170项。
一、招生专业介绍
(一)美术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绘画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和综合创新实践能力,能够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理论研究及艺术创作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中外美术史、现当代艺术、美术教育学、民族民间美术、中国画基础、油画基础、版画材料与技法、雕塑、漆艺基础。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设计方法,具有传统平面图设计、现代媒体传播设计、商业设计策划和管理等方面能力,能从事平面设计、包装装帧设计、创意产品设计及媒体传播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视觉艺术心理学、字体设计、版式设计、图形创意、标志设计、信息设计、网页设计、包装设计、品牌形象设计、书籍设计、界面设计、影像媒体设计、交互设计等。
(三)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设计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从事人居环境设计、商业展陈策划、园林景观规划、乡村振兴建设等方面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干课程:建筑与景观设计、空间与环境设计、环境设计技术与方法,环境与社会、人机工程学、设计制图、数字化建筑环境设计、乡建旧改更新设计、设计专题等。
(四)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服装设计基础理论和设计方法,具备设计能力、工程能力和传媒传播等服装行业相关综合实践能力,能在时尚设计、产品管理、工程结构和时尚传媒等相关机构从事产品开发、经营管理和相关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商业服装项目系列课程、创意设计项目系列课程、服装设计方法、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与制作、立体裁剪、虚拟服装设计与制作、服装材料、中西服装史等。
(五)动画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掌握动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动画设计方法、动画制作和综合创新实践能力,能在专业设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动画设计与制作、数字绘画、数码影像、影视特效和游戏美术等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动画运动规律、影视动画视听语言、角色设计、定格动画、绘本、动漫文创设计、数字雕刻、动画表演、虚拟交互设计、三维合成特效、三维动作设计、三维动画预演等。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24年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拟面向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和青海等省(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 公布为准。
(二)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身体健康,文理兼招。
(三)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招生 组织的普通高考和对应我校招生专业的科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2024年美术学院各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三、录取规则
(一)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其生源省份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安排专业;否则,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总分)×100×50%+(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50%执行。同分排序规则以学校当年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二)在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不分文理(或首选科目)、统一排序的方式从高到低录取;在区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按美术类、设计学类或专业投档的省份,根据投档类别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三)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四、学费及其他
(一)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5个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为10350元/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分,按“先选课后缴费”的方式收取。2024年收费项目及标准见学校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三)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2024年有关艺术类招生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中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邮政编码430074
学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7-67842763,
E-mail:zb@scuec.edu.cn
音乐舞蹈学院咨询电话:027-67843566
纪委监督电话:027-6784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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