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1-02-23 583
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考生参加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线已经省招考委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音乐学专业:180分;
二、音乐学(理论)专业:165分;
三、艺术史论(音乐史论)专业:190分;
四、录音艺术专业:210分;
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230分;
六、音乐表演专业:200分。
音乐类的专业考试成绩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在招生计划确定后划定。
注:音乐类各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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