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部编版2020

学习方法 2021-07-19 360

【导语】虽然在学习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不顺⼼的事,但古⼈说得好——吃⼀堑,长⼀智。多了⼀次失败,就多了⼀次教训;多了⼀次挫折,就多了⼀次经验。没有失败和挫折的⼈,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本篇⽂章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部编版2020》,供⼤家借鉴。

【篇⼀】⼋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部编版2020

1、教育的含义和作⽤(p58--60)

含义:教育,是以促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段,培养⼈的社会活动。

作⽤:对个⼈(P59),对社会(P60)

2、什么是受教育权?(p60)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什么叫义务教育?其法律依据是什么?(p61)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4、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教育”是什么意思?(p61相关链接)

“义务”是指⽤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5、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p61)

(1)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保证其推⾏和实施。体现在家庭和社会两⽅⾯。

(2)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规定年满6周岁的⼉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

6、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应该这样履⾏受教育的义务?(p64)

第⼀,认真履⾏按时⼊学的义务;

第⼆,认真履⾏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第三,认真履⾏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7、财产分为哪⼏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

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所有。

公民的个⼈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房屋、储蓄、⽣活⽤品、⽂物、图书资料、林⽊、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8、什么叫财产所有权?(p70)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依法对⾃⼰的财产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

9、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哪些⼿段来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2--73)

通过民事法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往往通过采⽤责令侵权⼈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经济损失等⽅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通过刑事法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法。通常采⽤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期徒刑、等刑罚⼿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0、公民可以请求通过哪些⽅式来维护⾃⼰的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式有哪些?(P74第⼀段)

11、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6)

被继承⼈遗留的个⼈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

⼀、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必须是公民个⼈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12、什么叫被继承⼈和继承⼈?(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称为继承⼈。

【篇⼆】⼋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部编版2020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阶级领导的、以⼯农联盟为基础的⼈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民包括(p4)

⼯⼈、农民、知识分⼦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民的中国公民有:

①被的犯罪分⼦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

③分裂国家的⼈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和敌对分⼦。

3、⼈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p4)

(主⼈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p6)

⼈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有些超⽣的中国⼈⼜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了以宪法为核⼼、以⽴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国家强制⼒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活、学校⽣活、社会⽣活等诸多⽅⾯。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由③宗教信仰⾃由④⼈⾝⾃由权利⑤……⑨(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应该这样正确⾏使权利?(p10--11)

①公民在⾏使权利时要尊重他⼈权利。

②公民在⾏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式⾏使权利。

9、如何⾏使⾔论⾃由的权利(P11页)

第⼀,公民不得利⽤⾔论⾃由来侮辱、诽谤他⼈。

第⼆,公民不得利⽤⾔论⾃由教唆、煽动他⼈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的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篇三】⼋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部编版2020

第⼀课国家的主⼈⼴泛的权利

(⼀)⼈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问:我国的国家性质:

答:我国是⼯⼈阶级领导的、以⼯农联盟为基础的⼈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问:我国现阶段⼈民的构成:

答: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农民、知识分⼦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

3.观:(1)与敌对势⼒和敌对分⼦进⾏⽃争,以确保⼈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被动摇,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2)在我国,作为国家主⼈的⼈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被),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利益)。

4.问: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答: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问:⼈民和公民的区别:

答:⼈民:区别于敌⼈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宪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的⼈都是中华⼈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公民既包括⼈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的⼈。

关系: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公民=⼈民被剥削政治权利的⼈敌对分⼦]

相关链接:国籍指的是⼀个⼈属于某⼀国家的公民资格。公民的国际⼀般由⼀国的国籍法确认。《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法》是确认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律依据。

6.问:我国法律是如何保障国民权利的?

答: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建⽴以宪法为核⼼、以⽴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的利剑。

问:我国权利保障体制:

答:我国通过建⽴以宪法为核⼼、以⽴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问: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什么?

答:⼈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我们享有⼴泛的权利

1.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泛的权利。

2.问: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分⼏⼤类:

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活、学校⽣活、社会⽣活等诸多⽅⾯。这些权利⼤致可以分为⼀下⼏类: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由;

(三)宗教信仰⾃由;

(四)⼈⾝⾃由权利;

(五)对国家机关和国家⼯作⼈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六)社会经济权利;

(七)教育、科学、⽂化权利和⾃由;

(⼋)妇⼥的权利,婚姻、家庭、⼉童和⽼⼈受国家保护;

(九)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观: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我国的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进⼀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3.问:如何正确⾏使权利?

答:①公民在⾏使权利时要尊重他⼈权利。

②公民在⾏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式⾏使权利。

第⼆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公民的义务

1.问:法定义务的含义:

答: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的。

法律条⽂: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民共和国宪法》

2.问: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履⾏义务:

答:享受权利属于获得,履⾏义务属于付出,只有付出,才能获得。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致性。我们每个⼈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义务的主体。⾃觉履⾏这些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法定义务的实际⾏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3.问: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内容:

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4.问:道德义务的含义:

答: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觉⾃愿地承担对他⼈、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5.问:履⾏道德义务的意义:

答:⼴⼤社会成员⾃觉⾃愿地履⾏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明进步。

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关系:

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活中⾃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作后盾确保履⾏,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觉⾃愿来履⾏。

6.问: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强、敬业奉献。

(⼆)怎样忠实履⾏义务?

答:法律⿎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使权利,忠实地履⾏义务,才是⼀个具有⾼度法制观念和⾼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7.问:忠实履⾏义务的重要体现:

答: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义务的重要体现。

8.问: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之间的关系?

答: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法律所禁⽌的⾏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励的⾏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明建设。

意义:有益于社会⽂明和进步,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励的⾏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明建设。

9.问:我国法律提倡和⿎励公民实施的⾏为有:(⼋年级下册P18)

答: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提倡⼗⼋周岁⾄五⼗五周岁的健康公民⾃愿献⾎。

国家⿎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10.我国法律对公民在经济⽣活、政治⽣活、⽂化⽣活等领域中应该履⾏的各项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1.问:我国法律要求公民必须作出的⾏为有:(⼋年级下册P20)

答:依法服兵役,遵守交通规则,保护野⽣⽣物,遵守公共秩序,依法纳税,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爱护公共财产;已被确诊为恶性传染病患者,有接受隔离、及时就医的义务;民事诉讼的被告⼈有应诉的义务。

12.问:法律禁⽌公民实施某些⾏为的原因:

答: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公民实施某些⾏为。法律禁⽌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公民义务的又⼀重要体现。实施法律所禁⽌的⾏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13.问:我国法律禁⽌公民实施的⾏为有:(禁⽌,不许,不得)(⼋年级下册P21)

答: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络;不得破坏草坪、花卉、树⽊;禁⽌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为;禁⽌破坏婚姻⾃由,禁⽌虐待⽼⼈、妇⼥和⼉童;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任何⼿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准在私⼈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机密。

14.问:如何做⼀个具有⾼度法制观念和⾼尚道德的合格公民?(如何正确⾏使权利或如何做⼀个合格公民)

答:①公民在⾏使权利时要尊重他⼈权利。

②公民在⾏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式⾏使权利。

⑤法律⿎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⑥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⑦法律禁⽌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⑧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使权利,忠实地履⾏义务,才是⼀个具有⾼度法制观念和⾼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第三课⽣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命和健康的权利

1.⼈⾝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权利包括⼈格权和⾝份权。

⼈格权的含义:就是做⼈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2.⼈⾝⾃由的内容及作⽤:

⼈⾝⾃由是⼀项重要的⼈⾝权利。⼈⾝⾃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法律规定:公民的⼈⾝⾃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和意志完全由⾃⼰⽀配。法律赋予我们⼴泛的⾏动⾃由权,任何组织和个⼈都不得侵害公民的⼈⾝⾃由,类似⾮法搜⾝,⾮法禁闭、⾮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由的⾏为,都为法律所禁⽌。

3.⽣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切权利的基础。⽣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命健康权,不容他⼈侵犯。

4.我国法律对未成年⼈的⽣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原因:未成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缺和经验不⾜,⽣命健康权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的⽣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涉及保护未成年⼈⽣命健康权的部分法律:《中华⼈民共和国未成年⼈保》、《中华⼈民共和国刑法》、《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当公民的⽣命健康权受到⾮法侵害时,受害⼈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侵害他⼈⽣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1.我们可以采取哪些⽅式⾏使⽣命健康权(⾏使⽣命健康权的体现):

我们有权珍爱⽣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体,提⾼健康⽔平,使⾃⼰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

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命健康受到他⼈⾮法侵害时,有权依法⾃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观:除了为正义⽽献⾝外,公民的⽣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2.放弃⽣命健康权的恶果:

⼀个⼈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尽的哀伤、较⼤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者⽆⼈赡养、幼者⽆⼈抚育等⼀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的⾝体,如乞丐为博取他⼈同情⽽⾃残,必然造成更⼤的社会负担。因此,轻⽣或⾃残等⾏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3.我们在享有⽣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尊重他⼈⽣命健康权的⾏为:护送⼉童过马路,路遇伤病者奋⼒抢救,为伤员献⾎,待死后捐献眼⾓膜。

4.我们要关爱⽣灵,关爱他⼈的⽣命和健康,远离暴⼒,做⼀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的⼈。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格尊严

(⼀)⼈⼈享有⼈格尊严权

⼀、⼈格尊严不可辱

1.问:⼈格尊严权的含义:

答:任何⼈,⽆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论其是⾼管还是平民、是⾃由⼈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格尊严权。

2.问:⼈格尊严权的具体体现:

答:⼈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问:侮辱⼈格承担法律责任:

答:⼈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宪法、未成年⼈保)

⼆、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问:名誉的含义:

答:⼈的名誉是对特定⼈的品德、才⼲、信誉等⽅⾯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观:名誉集中体现了⼈格尊严。

2.问:好名誉对个⼈的作⽤:

答: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3.良好名誉⾸先取决于个⼈的良好表现。

4.问:什么是名誉权及主要表现:

答:所谓名誉权,是⼈们依法享有的对⾃⼰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名誉权的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法律责任:名誉利益⽀配权:我们有权利⽤⾃⼰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

名誉维护权:有权维护⾃⼰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的法律责任。

5.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不得侮辱或诽谤他⼈。

侮辱⾏为:公然谩骂他⼈,⼤庭⼴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往他⼈⾝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为。

诽谤⾏为:⽆中⽣有、捏造事实中伤他⼈等⾏为,是诽谤⾏为。

问:侵权⾏为的性质和危害:

答:性质:既是不尊重他⼈、贬低他⼈⼈格、使他⼈名誉受损的侵权⾏为,又是不尊重⾃⼰、损害⾃⼰形象的不道德⾏为。危害: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我有肖像权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的⼈体形象再现。

1.肖像与特定⼈的⼈格不可分离。

2.问:肖像权的主要内容:

答:公民依法享有对⾃⼰肖像的⽀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权和获酬权。

观:未成年⼈在使⽤⾃⼰肖像和获取报酬⽅⾯须由监护⼈代理或同意。

3.问:侵犯公民肖像权的⾏为有哪些?

答:①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的使⽤公民的肖像。

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公民肖像进⾏⼈⾝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为。

4.问:维护⾃⼰的肖像权:

答: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讼以讨还公道

⼆、维护姓名权

1.姓名,是每个⼈⼈格的基本标志。

姓名:正是姓名,笔名,艺名等。

2.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姓名权的含义: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侵害的权利。

姓名权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成年⼈有权⾃主决定⾃⼰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代为⾏使。在现实⽣活中,我们不得⼲涉他⼈⾏使姓名权。

3.问:侵犯他⼈姓名权的具体表现及⽅式:

答:具体表现:盗⽤、冒⽤他⼈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盗⽤:盗⽤他⼈姓名是指未经他⼈同意或授权,擅⾃以他⼈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冒⽤:冒⽤他⼈姓名是指使⽤他⼈姓名,冒充他⼈进⾏活动,以达到某种⽬的。

⽅式:⽆论盗⽤还是冒⽤他⼈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式维护⾃⼰的姓名权。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1.隐私的含义?

答:⼈⽣在世,总有⼀些不愿为⼈所知、侵扰的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关的纯个⼈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

2.隐私包含的内容?

答:它具体包括:私⼈信息,如家庭住址、⾝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私事,如⽇常⽣活、社会交往等;私⼈领域,如住宅、个⼈⾏李、书包等。

3.保护隐私的意义(为什么要保护隐私)?

答:每个⼈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块只属于⾃⼰的空间,这样才能⾃由地放松⾃⼰的⾝体和⼼灵,从⽽获得内⼼世界的安全感和私⼈⽣活的安宁,体会到做⼈的尊严。

4.观:在⽇常⽣活中,我们要加强保护隐私的意识。如果需要,诸如⼿机号码、通信地址等私⼈信息可以告知可信赖的⼈。

观:在坚持以⼈为本、崇尚⼈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必须⾼度重视对个⼈隐私的保护。

5.隐私权的含义?

答: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活安宁和私⼈信息保密的权利。

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答: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秘密的⾃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的⼈格独⽴和⼈格⾃由。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6.隐私权的内容?

答: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的⽣活领域,未经本⼈允许,任何⼈不得擅⾃侵⼊或⾮法监听、监视,执法⼈员不得⽆视法定程序⾮法搜查。公民有权对个⼈信息保密。公民有权对个⼈通信内容保密。公民有权⾃主决定利⽤⾃⼰的个⼈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

观:隐私权的真谛: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活的⾃由与安宁,保护正常⽣活不受⼲扰。内⼼世界不被侵扰。

7.观:任何⼈都不得滥⽤权⼒。

8.观:尊重他⼈隐私,就要树⽴隐私意识。

9.观:尊重他⼈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10.观:个⼈隐私受法律保护。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为。

11.侵害隐私的⾏为?

答:侵扰他⼈私⽣活、公开他⼈隐私的⾏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为,也是违法⾏为。监视、窥视他⼈私⽣活,以偷看⽇记、私拆信件等⼿段千⽅百计刺探他⼈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的隐私,⾮法利⽤他⼈的个⼈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为。

12.保护隐私权的⽅法?

答:侵害前: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尊重他⼈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我保护意识,给⾃⼰的隐私上把锁。向熟⼈敞开⼼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我们在上⽹时要掌握⽹上安全运⾏的知识,以避免个⼈隐私在⽹络中被浏览和扩散。

侵害后: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与侵权⼈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式,要求侵权⼈停⽌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该如何去做?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与侵权⼈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式,要求侵权⼈停⽌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问:保护隐私不等于⾃我封闭、与世隔绝。当⾃⼰遇到⿇烦、产⽣困惑、出现烦恼时?

答: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观:能够⾃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现代⽂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地体现。

第六课终⾝受益的权利

1.教育的含义?

答:教育,是以促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段,培养⼈的社会活动。

教育是⼈类⽂化的⼀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链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对国家及个⼈的作⽤?

答:对于⼀个⼈的成长,教育起着⾄关重要的作⽤。⼀⽅⾯,教育是每个⼈⽣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传递⽂化,帮助⼈超越⼀⼰之见去掌握前⼈的经验,分享⼈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活的必要前提。另⼀⽅⾯,它又唤起⼈的潜能,不断提⾼和⾰新⾃⼰,从⽽开辟⼈性发展的道路,奠定⾛向未来的基础。教育能为⼈们未来的幸福⽣活奠基。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丰富⼈⽣,享受现代⽂明,在执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的成败⾄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3.受教育权的含义:

答: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4.义务教育的含义及特征?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实施的所有适龄⼉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特征:义务教育具有⾃⼰的显著特征。它具有强制性、公益性、统⼀性。

观:《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5.宪法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选择: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6.怎样维护受教育权?

答: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诉讼⽅式或诉讼⽅式予以维护。

7.受教育权的机会来之不易的原因?

答:在我们这个不发达的⼤国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母⾟勤劳动供⼦⼥读书也不容易。

为了⾃⼰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定要珍惜教育的机会,履⾏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努⼒学习。

8.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如何履⾏受教育的义务?

答:其⼀,认真履⾏按时⼊学的义务;其⼆,认真履⾏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上课是专⼼听讲,认真思考,敢于发表⾃⼰的见解,积极与⽼师同学探究问题,课后认真复习,独⽴完成作业。

9.作为中学⽣我们应该如何珍惜受教育权利,履⾏受教育的义务?

答:我们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觉履⾏受教育的义务。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学习能⼒。在全民学习、终⾝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要树⽴远⼤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觉履⾏受教育的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业。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部编版2020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部编版 初中⼀年级英语下册知识点总结外研版 九年级下册物理知识点总结苏科版 7年级下册地理知识点总结(北师⼤版) 七年级下册语⽂知识点总结北师⼤版

点击访问更多木玛升学网的 学习方法资讯

上一条: ⼋年级下册语⽂知识点归纳⼈教版 下一条: ⼋年级下册⽣物重点知识点

网友评论 共0条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