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9 333
为建设一流博士生导师队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要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
文件明确,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坚持公正公开,切实履行选聘程序,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应从严控制。
文件指出,要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因博士生转学、转专业、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健康原因、调离等情况,研究生和导师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文件强调,要完善岗位退出程序。对于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在博士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应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退出导师岗位等措施。对师德失范者和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转载自: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 缺医生、“唯论文论”……这些痼疾能否被破解? 中考电子阅卷的“潜规则”,考生掌握这3点,有助于考试少丢20分 教育部:不得以中高考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 强基计划你必须知道的 2021高考考什么,怎么考 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即将出炉
点击访问更多木玛升学网的 中考新闻资讯
上一条: 教育部等九部门公布未来3年职业教育重点任务 下一条: 缺医生、“唯论文论”……这些痼疾能否被破解?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