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资讯 2022-11-30 250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统考)开考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一)及时打印考试凭证。
考生需要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前3天每日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入场。考生可于2022年12月8日起至各类别考试结束(每天9:00至17:00,12月11日7:0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 m.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及《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艺术类专业统考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及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以免丢失。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 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三)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1.笔试科目考试用品。美术类考生入场只能携带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调色纸、马扎、图钉或美纹胶带纸、小水桶等用具;文学编导类、音乐类(笔试)考生入场只能携带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橡皮等文具;书法类考生入场只能携带毛笔、毛毡、黑色墨水、砚台、小水桶等用具。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
2.伴奏音乐准备。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考生需于2022年12月9日—12月12日登录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 .sdyu.edu.cn),按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2分钟以内的剧目表演伴奏音乐。
音乐类、航空服务艺术类统考考生需于12月9日—12月12日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z .sdnu.edu.cn/),按要求上传伴奏音乐。音乐类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10分钟以内的声乐技能伴奏音乐,航空服务艺术类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4分钟以内的艺术素养(乐器演奏除外)伴奏音乐。
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形体技能展现科目如需伴奏,考生需于12月9日—12月12日登录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 gs.sdca.edu.cn),按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2分钟以内的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
服装表演类统考考生需于12月9日—12月12日登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dada.edu.cn/),按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1分钟以内的才艺表演背景音乐。
各类别考生上传伴奏音乐后,应进行试听确认。经考生确认后,上传的伴奏音乐不允许更换。考试当天,考生需自备仅存有已上传伴奏音乐的备份U盘,音频格式为MP3。
3.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操)统考伴奏试听。考生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sdzk.cn/)试听伴奏(见附件2),考试时伴奏随机播放。
(四)合理安排行程。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考生特别是跨区域参加考试的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遵守当前所在地及考点所在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提前谋划,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在省外的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并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按要求填写摸排信息。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于12月1日—12月5日(9:00—18:00)高考报名缴费期间完成防疫信息填报。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信息采集项中,“考生当前所在地”是指考生本人当前实际所在县(市、区);“当前所在地是否为高风险地区”是指考生当前所在地目前是否被列为高风险地区;“个人防疫状态”是指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目前居住出行状态(正常、医疗机构、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封控或管控);“应急联系人电话”是指紧急情况下可以联系的人员(非考生本人)电话。
本次信息填报对考生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非常重要,请所有艺术类统考考生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登录高考报名网站(https://w m.sdzk.cn)如实、准确填报个人防疫信息。如因虚假填报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有关部门将严肃追责。
(三)提早返回考试所在地。
在省外的考生请至少提前14天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以免影响考试。参加笔试科目考试的考生请至少提前7天到达考试所在地;参加面试(含现场录制)的考生请尽量提前到达主考院校所在地,具体防疫要求请关注各主考院校网站。
(四)认真落实个人健康监测。
所有考生须在考试前7天开始进行健康管理信息采集,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或前往高风险地区。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并上交(音乐类统考笔试和现场录制考试须分别上交)。
(五)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须持考前3天每日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入场时由考点负责查验。在校生可根据生源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进行核酸检测。
(六)主动及时报备特殊情况。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属于以下情形的,需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请相关考生考前主动联系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 (联系方式见附件3)说明情况: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其他尚处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封闭管理地区(包括封控区、管控区)的考生。
(七)自觉接受体温测量。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37.3℃,考生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
(八)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考前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抵达考点后,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除去高风险区以外的地区]、隔离考场、特殊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其他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鼓励考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九)关注防疫政策。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
三、诚信守纪参加考试
(一)遵守考试规则。
笔试科目开考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应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体温检测和入场检查。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结束后,考生现场签字并领取考试成绩告知单,考生如对本人现场测试成绩有疑问,须在领取成绩告知单时向考点申请复查。音乐类、航空服务艺术类考生对本人现场录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务必在离开考场前提出申请。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全部考点所有考场的考试情况将实行全时段、无死角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卷、答题卡(答卷纸)、草稿纸(试笔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 ,各科考试成绩无效。
(三) 作弊严惩。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一部分。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组织 ,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并通过QQ、微信群等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 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骗取考生钱财。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