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考资讯 2023-05-19 329

根据教育部《严格规范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3003.88亩,建筑面积116.3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13亿元,纸质、电子文献总量743万余册。设有20个教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97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拥有1个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1个湖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国防特色学科。拥有2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特色专业,2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人,其中专任教师1679人、正高职称350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约65%。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863计划”主题专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海外杰青、国家优青、国家青年拔尖人才、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拥有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毕业生**典型经验高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2557人、在校研究生5943人,另有潇湘学院(独立学院)学生5604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7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10门省级一流课程,74门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十二五”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84项。

学校有39个国家、省部级自科类科技创新平台,15个省级社科类研究基地。“十二五”以来,承担“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810余项。荣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11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2924项,转化科技成果186项。《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全国高校社科名刊。《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精品期刊、教育部优秀科技期刊。学校领衔研发的“海牛Ⅱ号”海底大孔深保压取芯钻机系统,刷新世界深海海底钻机钻深记录,吹响了向“深海”进军的号角。

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爱尔兰、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越南以及我国台湾、澳门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招收20多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及台湾地区交流生来校学习。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承“唯实惟新,至诚致志”校训精神,大力实施“353”战略,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23年4月25日)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学院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6个本科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建筑学专业已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城乡规划专业已入选湖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建筑学专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学院拥有设计学、建筑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120人,其中专任教师100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32人;博士35人。现有在校本科生1600余人,硕士研究生240余人。

学院获批首批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拥有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基地、1个湖南省工业设计平台、3个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中心)、1个省级优秀研究生教学团队、4个校级研究所(院)、1个设计实践中心和1个大学生众创空间。学院组建的湖南科大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筑甲级和规划乙级资质。现有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新办公实验大楼,设有满足专业需求的专用教室、多媒体教室、专业实验室、展厅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600余万元,与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教学基地50余个。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特色:专业围绕“建筑地域性”主题,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创新教学内容:(1)教学内容与地域文化有机衔接,专业教学与思政育人紧密结合,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设计观和职业责任;(2)多领域协同设计,不断强化“大设计”学科专业平台和“工—艺交融,展—赛—用结合”专业学习平台,培养学生的综合性创新设计能力。(3)将科学研究成果融入专业教学,持续开展基于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的地域特色课程建设,加强学生对区域建筑文化特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解。

环境设计专业特色:(1)以学院“大设计”平台为支撑,构建以建筑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为基础的多学科融合的培养模式。围绕环境整体意识、综合审美素质、系统设计方法构建专业主干课体系,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价值”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创新设计能力。(2)结合湖南地域文化特征,对接地方社会需求,以地域特色为导向,发挥学科专业的区域优势,致力于中小城镇发展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3)实施以学习者为中心、以设计任务为依托,“课程—项目—竞赛—服务—活动”五位一体,教学、科研与服务协同的立体式教学与育人模式;校企协同建设产业链式实践教学平台和师资队伍。

产品设计专业特色:(1)在教育理念方面,突破了“应用艺术”和“应用科学”的传统设计教育范式,面向打包服务与全产业链创新的设计业务模式,将学科知识生产与产业、经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构建了基于“四重螺旋”模型的超学科设计教育范式。(2)在课程体系方面,围绕设计创新链构建设计知识链,聚焦价值链高端需求构建主干课体系;对接湖南优先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以及社会刚性需求建设特色领域设计课程。(3)在教学模式方面,树立了广义课程观,实施以设计任务为依托,“课程—项目—竞赛—服务—活动”五位一体的教学与育人模式。

 

齐白石艺术学院

齐白石艺术学院肇始于1995年的湘潭师范学院美术系,是湖南省第二个美术本科招生院校。学院拥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艺术硕士授权点,学院下设美术学、绘画、雕塑、音乐学、舞蹈表演等五个本科专业,其中美术学、音乐学和舞蹈表演专业获批为湖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6门省级一流课程和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已为社会培养6000余名高素质艺术人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5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5人,博士 14人。

学院高度重视文化传承与创新,致力弘扬齐白石艺术精神。拥有齐白石艺术馆、黎锦晖音乐厅,连续举办了四届齐白石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得到了学界与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学院拥有齐白石艺术研究所、湖湘音乐文化研究所等4个研究所,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80余项,多名教师入选国家级美术展览,有学生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收藏,在各类演出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200余项。

学院注重师范文化的打造和学生素质的培养,涌现了一批乐于奉献的教师和学生,如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王育霖教授带领“心与馨”志愿支教服务队用艺术滋润乡村儿童心灵,把文化扶贫写在了三湘大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上,被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誉为中国版的“放牛班的春天”。

美术学专业特色:(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导向,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技能与教育教学能力,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基础美术教育人才。(2)发挥师范教育品牌效应,加强艺术实践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让学生在实际场景中练就师范真本领、在现实环境中造就未来好老师。(3)毕业生能很快适应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岗位需求,有较高的课堂驾驭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

绘画专业特色:(1)坚持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统一,知识培养与素质培养有机统一的培养模式。坚持以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绘画专业基础、艺术技能素质为目标的人才培养导向,坚持以创新思维、创业素质为主体的人才培养理念,在夯实专业基础的同时,注重艺术创新思维的培养。(2)以中国画、油画、版画为专业特色,注重跨专业、全方位、宽口径、大视野的多维度培养视角。注重专业创作、艺术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等综合能力的培养。(3)构建立体开放的实践教学体系,以资源链、课程链、人才链、创业链“四链”互动为主线,整合资源,强化人才需求侧期待,研磨精品课程,注重对接市场的能力培养。

雕塑专业特色:(1)培养模式中强调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统一;知识培养与素质培养有机统一。坚持以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专业基础、技能素质为目标的人才培养导向,坚持以创新思维、创业素质为主体的人才培养理念,在夯实专业基础的同时,注重创新思维的培养。在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实践课教学中创新教学手段,导入创新理念。(2)人才培养基础上通度拓展人才服务领城。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城市雕塑建设、城市景观建设、城市公共艺术等领域。(3)构建立体开放的实践教学体系,以资源链、课程链、人才链、创业链“四链”互动为主线,整合资源,研磨课程,注重对接市场的能力培养。

音乐学专业特色:(1)学科建设起步早、基础牢,在省内外同类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本专业立足湖湘地域音乐文化,成立湖湘音乐文化、艺术人类学等研究所,大力开展湖湘音乐文化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实施立德树人的艺术实践的美育模式。(2)承接师范教育传统,凸显音乐教育底色,理论研究和艺术实践双管齐抓,特别是祁东县启航学校成立的“留守儿童合唱团”和实践教育基地,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电视台、湖南日报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

舞蹈表演(艺术舞蹈、体育舞蹈)专业特色:(1)两院共建、资源集中。本专业由齐白石艺术学院与体育学院共建,充分集中两院优势师资与教学资源,为学科建设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红色引领、特色鲜明。本校位于湖南湘潭,“伟人故里、将帅之乡”,有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本专业秉承红色基因,将其作为教学、创作的源泉与立足点,践行“立德树人、红色育人”的理念;(3)民族特色、文化引领。本专业以湖南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的传承与研究作为科研的主攻方向,多次邀请本土国家级或省级非遗传承人进入课堂教学,力求实现“传统与现代、民间与课堂”的有效接轨,丰富课程教学内容,为本土舞蹈文化的传承、发展及理论研究作出贡献;(4)校企合作、创新发展。本专业与湖南省演艺集团等国内一流演出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创新能力的提升提供多方位的服务与帮助。校企合力,打造尖端平台,夯实艺术实践教学,助力培养国内一流的舞蹈表演与教学人才。

三、报考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8个艺术本科专业招生,学制四年,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费总额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202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预计如下(最终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计划总数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计划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50

130503

环境设计

50

130504

产品设计

75

130401

美术学

45

130202

音乐学

120

130403

雕塑

20

130402

绘画

50

130204

舞蹈表演(艺术舞蹈)

30

130204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30

130401

美术学(湖南省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0

合计

 

490

五、招生计划

1、2023年我校艺术专业认可各省(区、市)的艺术联考成绩,不组织单独的校考。

2、我校在各省(市、区)的最终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具体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省份

拟投计划

省份

拟投计划

美术设计类

音乐

舞蹈

美术设计类

音乐

舞蹈

山西

15

/

/

江苏

10

12

/

浙江

9

12

/

安徽

11

6

10

江西

14

/

/

山东

8

/

/

河南

12

7

9

湖北

10

/

4

广东

6

/

/

广西

9

/

4

云南

/

/

9

新疆

9

/

/

湖南

197

79

24

河北

 

4

 

六、录取原则

1.考生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2023年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湖南省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专业。

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入学复查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3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与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邮政编码:411201

办公电话:0731-58290670

咨询电话:0731-58273804 58273805 58273808 58273839

本科招生网:http://zs.hnust.edu.cn/

电子邮箱:z@hn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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