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信息 2023-12-22 564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单招高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取监督,确保我省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管理严格,规范有序。
二、招生高校
经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开展高职单独招生的高校(名单将另行发布)。
三、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2月26-29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
四、招生简章
各单招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规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研究制定2024年高职单招简章(包括考试办法、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报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考生报考
1.网上报考:3月7日9:00-9日17:00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签订《江西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4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可选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获得免试就读高职院校资格的“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在高职单招录取前完成免试录取工作。
2.数据下载:单招高校于3月11-12日前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3.考试确认:考生须按照报考高校的要求按时到现场或网上确认参加考试,领取或下载准考证。
六、考试工作
高职单招考试由单招高校组织实施,根据招生专业需要或报考对象不同,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等方式,鼓励开展多校联合命题、联合考试,联合命题方案须报省教育厅审核。
1.考试要求:单招高校应组建命题专家组,科学、合理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总分满分为450分(职业技能部分占比不低于50%)。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对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试,原则上应根据招生专业大类的培养要求进行设计,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能力测试,要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评价方式,学校应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时间:在3月20日前完成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单招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3.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采用线上考试的高校,一要做好线上考试系统安全性、稳定性的全面测试;二要加强线上监考人员培训,包括处置各类偶发、突况应急培训;三要给每一位考生提供不少于2次的线上测试演练;四要优化系统功能,通过人脸识别逐一验证考生身份,强化监考,严防各种线上考试舞弊行为;五要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查。
4.考试成绩:单招高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评卷、统分结束后,应及时在本校网站上提供考生成绩查询,并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单招高校应合理确定文化素质和技能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照简章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高职单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单招计划和单招专业,不得违规突破。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执行,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三)录取安排
1.3月底前,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4月5日前,单招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8-9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10日开始,单招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据此印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高校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含三校生类考试)及录取资格。
4.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申请免试就读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工作在高职单招录取前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各设区市招考委对本辖区内高校高职单招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做好辖区内单招政策宣传解读、单招过程监管、有关违规问题处置及有关协调配合工作。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涉高职单招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和清理整顿,对发现违规招揽生源,以“包过”“内部指标”等名义虚假宣传,向考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对南昌地区单招高校单招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其他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单招高校单招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试期间组织专人巡考。每一所高校都要落实具体监督责任人,并建立人员分工名册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高职院校是做好本校高职单招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高职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高职单招考试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及院系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对于招生计划安排、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要严禁学校部门及教师个人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
(三)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组织考试各环节工作。要切实规范完善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各环节工作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安全。要加强关键岗位管理,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对关键岗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和杜绝试题失密、泄密的发生。要认真排查组考工作面临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考试组织工作规范、严密。要加强考试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换代,加强考生入场安检,防范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作弊。要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手段验证考生身份,严防。对于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技能测试中的面试、实操测试等环节,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备查。
(四)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将考生报名材料、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有关测试过程录音录像材料等)、录取资料予以保存以备复查。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高职单招的全程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存在违规的漏洞和安全风险,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加强过程预警。要妥善做好涉高职单招的工作,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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