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单招信息 2021-04-21 226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21年3月15日8点—4月8日24点;第二阶段:2021年9月1日点—9月24日24点,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dlfy.edu.cn。考生登陆学院官方网站,认真填写《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后提交(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表)。

(2)考生也可以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30—16:00。

3.填报志愿

(1)普通高考报名:可报四个专业志愿,设一个服从调剂志愿。(2)对口升学报名:可报两个专业志愿,不设服从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缴纳考试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20元。

6.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考试当日在

网上下载准考证或到我院招生办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厅公示为准。

三、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其中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专业要求,具体参看我院招生章程。

四、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和招生计划,按比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获得录取资格。对于录取成绩达到控制线以上,但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考生,将取消去录取资格。

2.对于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按照英语、素质测试与能力、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按照技能测试、专业综合课、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4.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五.考试安排

1.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1)考核分为“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2)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 绩+政策性加分三部分组成。

(3)应用日语、软件技术专业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制语种,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2.参加对口升学报名考生

(1)考核分为“文化课+专业综合课+技能测试”三部分。文化课和专业综合课的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

数学、专业综合课,其中语文、英语、数学的满分为80分、专业综合课的满分为60分;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为实操或上机考试(专业不同任选其一),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2)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四部分组成。

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测试科目

测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招生对象

语文、英语

笔试

4月10日

9:00—11:30

学院本部

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

4月10日

13:00—15:30

学院本部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4月10日

9:00—10:50

学院本部

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专业综合课

笔试

4月10日

11:00—11:30

学院本部

技能测试

实操或上机

4月10日

13:00—15:30

学院本部

第二阶段:

测试科目

测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招生对象

语文、英语

笔试

9月25日

9:00—11:30

学院本部

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

9月25日

13:00—15:30

学院本部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9月25日

9:00—10:50

学院本部

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专业综合课

笔试

9月25日

11:00—11:30

学院本部

技能测试

实操或上机

9月25日

13:00—15:30

学院本部

3.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成绩及预录取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成绩及预录取结果公示。

第一阶段:成绩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2021年5月1日—5月15日,录取备案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

第二阶段:成绩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10月15日,录取备案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3.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拨打我院教务处电话0411-39992302申请成绩复核。第一阶段成绩复核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第二阶段成绩复核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录取新生按照我院规定时间报道,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凡被我院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按照省厅有关要求,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2.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规定,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退费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可以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时可以正常办理**报到手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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